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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brown發哥 於 2013-7-17 14:12 編輯
*鄉鎮公所的權責範圍:需填具「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申請書」
適用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4條規定之種類及規模:
□一、實施農業經營所需之開挖植穴、中耕除草等作業。
□二、經營農場或其他農業經營需要修築園內道或作業道,路基寬度在2.5公尺以下
且長度在一百公尺以下者。
□三、其他因農業經營需要,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者。
*縣市政府的權責範圍:需填具「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
適用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三條規定之種類及規模:
□一、從事農、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所需之修築農路:路基寬度未滿四公尺且長度未滿五百公尺者。
□二、從事農、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所需之整坡作業:未滿二公頃者。
□三、修建鐵路、公路、農路以外之其他道路:路基寬度未滿四公尺且長度未滿五百公尺者。
□四、改善或維護既有道路者。
□五、開發建築用地:建築面積及其他開挖整地面積未滿五百平方公尺者。
□六、堆積土石:土石方未滿五千立方公尺者。
□七、其他開挖整地:挖填土石方,其挖方與填方之加計總和未滿五千立方公尺者。
□八、其他法令規定,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者。
免擬具水保、簡易水保都要申請、
給水保技師、測繪圖、、也差不多要數萬元
否則六萬起跳、還勤令停工復舊、二年內不得、、
很嚇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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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粗茶淡飯養養胃,用清新空氣洗洗肺,讓燦爛陽光曬曬背,迎徐徐清風不知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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