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1查看 2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農地分割問題 [複製鏈接]

Rank: 1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14-2-16 07:42:4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日前辦理農地分割時,收到地政事務所行文通知,有下列事項應至本所補正:
1.耕地辦理分割後每人持有面積須達0.25公頃(農發條例16條)
2.辦理補正時,請攜帶本通知書向承辦人補正

問題來了。
因農地其中一位股東持分只有200坪,除非先補給他50坪,或是先將他的股分
吃下,要不然這樣的問題要如果補正?是否有其他方式可解決?

使用道具 舉報

萬分會員

快意人生

Rank: 9Rank: 9Rank: 9

2#
發表於 2014-2-16 07:59: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大大,你應該是誤會了吧!0.25公頃不是250坪喔!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3#
發表於 2014-2-16 10:45: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民國89年1月以前取得的農地不限土地面積才可以分割
這個時間點以後才買的分割後每筆土地需達2分半(756坪)以上才得以分割。
目前本人在進行土地分割訴訟中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農地分割問題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9-18 16:05 , Processed in 0.040280 second(s), 11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