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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大動作修法~投票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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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18 01:33: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copy 於 2015-5-18 18:02 編輯

記票天數我在思考設幾天是較妥當?
有些HOME友較忙碌,較久才上來,我想設30天好了.
應該亦可在農委會公告前完成.
..........................................................................................................................
不管贊成或反對,皆尊重個人想法,歡迎投下您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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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5-5-18 01:49: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5-5-18 01:59 編輯

應該增加一個選項:
只要不是『非務農』者, 即能購買農舍. 購買農地, 則維持不設限.

至於『非務農』之定義, 建議以正面表列方式規範, 來防堵假農民購買農舍.
同時對『農地未農用』之定義, 也以正面表列方式規範, 並加重處罰.

用正面表列的好處:
1. 隨時可增補,
2. 對於未表列者, 又可寬鬆對待.
沒有列在『非務農』者就算務農, 沒有列在『農地未農用』者就算農用.

小弟意見, 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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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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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5-5-18 09:49: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copy 於 2015-5-18 09:57 編輯

個人二個問題似有誤導投票方向之嫌,我修改刪除.

笨羊兄~
『務農』『農地農用』之定義, 實不是我可以表列的方式.
台灣土地使用立法有分區的觀念.
農地農用在適應各地區農業不同的生態,權責在各區農業課.
而務農的精神在所有朋友的心中.

農業法規多如牛毛,環環相扣,或許不是所有朋友全部瞭解.
我們只有二個選項,不可能使所有人滿意,但也只能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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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5-5-18 19:14: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陳青 於 2015-5-18 19:17 編輯

個人想的是,每一個人都有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
比方說個人有錢,要存起來或要買什麼都不必干涉。
各人有能力,做什麼行業(只要不違法)都不必干涉。
自己擁有的土地,要蓋房子,要蓋操場,要種花、種菜、種樹、種稻,也都不必干涉。
(影響環境安全者或水土保持方面要干涉)

目前擁有農地者,限制太多。
如果不耕種,放它長草,又有何意義?

就讓他想幹嘛就幹嘛,要蓋草屋,蓋大房子,蓋廁所,蓋涼亭.......都任其自由。
管太多,沒有實質意義。

我想全世界應該有很多國家,不管制老百姓怎樣利用自己的土地吧?
這樣才是真正的自由民主。
自由自在,或許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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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5-5-18 20:29: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想全世界應該有很多國家,不管制老百姓怎樣利用自己的土地吧?
這樣才是真正的自由民主。
自由自在,或許皆大歡喜。


太棒了,請問有那一個國家的土地政策這麼先進的呢?

既然大家都那麼喜歡投票,是不是也來辦個投票看是否贊成將長照法加入【退休人員應由政府聘僱兩個人力提供來照顧每位努力了一輩子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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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5-5-18 22:08: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陳青 發表於 2015-5-18 19:14
個人想的是,每一個人都有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
比方說個人有錢,要存起來或要買什麼都不必干涉。
各人有 ...

陳青大說的是理想的世界,
政府施政一向以管制的角度來限制人民.
或許百姓也要好好檢討,我們是否太會找漏洞?
理想&離想,我們已不再單純與厚道.
有看過一位home友說過一句話,我們回不去過去的年代了.
無論如何,可以期待有智慧的政府帶領人民走向理想的境界.
只是,製造鬥爭的人我不會再相信!

對於我而言,
2home是我的理想已接近尾聲,農業是再來挑戰的目標.
祝福各位心中的理想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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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5-5-18 23:00: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陳青 發表於 2015-5-18 19:14
個人想的是,每一個人都有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
比方說個人有錢,要存起來或要買什麼都不必干涉。
各人有 ...


陳大哥!
這樣完全不管土地區分和用處的..
讓人一時還真想不出來再哪兒?
如果是正常的國家..就更難想到在哪??
但是有的國家是部會管您在後院種菜種植食物的..
不如買美利堅的房地..然後在前後院種菜~~
這間不錯:
比台北市一間老公寓還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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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一角落綠化,為降溫來盡一份心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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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5-5-18 23:23: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taiwanbigmary 發表於 2015-5-18 23:00
但是有的國家是部會管您在後院種菜種植食物的..


  台灣應該也沒有限制建物的保留空地拿來種東西。之所以很少人這樣做的原因是在於大多數的人家裏住的都不是獨棟,更多人住的是毫窄,青吃(住)都不夠了,沒得曬乾(花圃)。不然只要有花圃就可以種菜,沒花圃的就只能用屋頂,連屋頂都沒有的,就只能用陽台。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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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5-5-18 23:34:0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ineman 發表於 2015-5-18 23:23
  台灣應該也沒有限制建物的保留空地拿來種東西。之所以很少人這樣做的原因是在於大多數的人家裏住的 ...

台灣當然沒限制建地種植農作物..
但是要在大部分都會建地上做如此使用..
難呦!
以美元$157,500和0.4英畝面積..
農田一角落綠化,為降溫來盡一份心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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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5-5-19 06:46:2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陳青 於 2015-5-21 08:29 編輯

台灣早期土地隨人利用,蓋屋種菜,任憑君便。
蓋屋的地點,過一段時間,政府就編成建地,真是大快人心。
自己的地,應該任由個人使用,就如自己的菜任由自己怎麼吃。
這是理想,以目前的土地政策,是不容易實現的。

農人最可憐,汗流浹背,自耕自食也不容易,要蓋間廁所在農地都很難。
富翁到處置產,擁有農地、山林、豪宅、汽車、珠寶、金塊、股票要買多少就買多少,沒見什麼限制。
富豪財團買了山林,還能申請變更地目,做大開發賺大錢。
而農人只能在農地汗流浹背,年復一年,直至終老。
社會的演變,法規的更迭,確實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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