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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誰是農民?從日本經驗談廣義農民趨勢 
 農委會及農地正義團體經常以九成農舍轉給”非農民”使用(參“宜蘭9成農舍都非農民所有”新聞),加以反對。
 
 關於農發條例上農民的定義,是指廣義農民,先前已經在”農地新政策十問_我們的主張”(假農民?違規農民?一文)討論過,在此不再贅述。
 
 撇開法規上的定義,台灣實際農業經濟發展趨勢現況也顯示,現行兼業農民比例高達70%(以兼業農民為主),兼業所得中,農業所得所佔比例不到1/3(參考陳保基主委的今年六月中旬接受採訪報導)。
 
 以兼業農業為主的情況,不是台灣所獨有,日本也有類似情況。下表是日本1960-1990專業、兼業農家比例摘要表:
 
 1960-1990專業、兼業農家比例(日本)(摘要表)
 
 1960年               1990年
 比例                比例
 專業農民(完全以農業所得為主)                                34.3%                15.4%
 核心專業農民                              n.a.(無資料)          8.9%
 高齡專業農民                              n.a.(無資料)                6.5%
 第一類兼業農民(以農業所得為主但是有兼業)                33.7%        13.9%
 第二類兼業農民(以非農業所得為主)                        32.0%        70.7%
 
 *日本農林水產省統計資料(2000年以後,統計方式改變,資料不連續)
 
 這張摘要表統計年代從1960-1990,距離現在有一段時間,現況如何,還需要再補強。但是這張摘要表顯示的趨勢,值得參考:
 
 (1)日本企圖建立以專業農民為主的農業並不成功:
 從上表顯示,專業農民到了1990年代只剩下15.4%,扣除高齡的專業農民,只剩下核心的專業農民約9%。
 
 (2)日本大部分農民是兼業農民,且以非農業所得為主
 從上表顯示,第一類兼業農民(以農業所得為主但是有兼業所得)持續減少(33.7%降至13.9%),第二類兼業農民(以非農業所得為主)持續攀升(32.0%升至70.7%)。
 
 (3)兼業農民擴大是因為農業創造收入(附加價值)偏低
 從專業農民與第一類兼業農民比例衰退,到第二類兼業農民比例持續擴大顯示,農業所得持續低迷或偏低是主要原因,造成第二類農民比例持續擴大。台灣學日本農業政策,日本農地是高度管制,長期高度管制農地政策實證結果,農業創造收入(附加價值)偏低,產值也持續萎縮。
 
 農委會經常以農舍轉給”非農民”使用加以指摘或譴責。如果農委會所指的農民是指專業農民或專職農民,撇開法律層面分析不說(違反農發條例規定),對照台灣與日本農業發展,與”兼業農民為主”的現況並不符合。倒是農發條例農民的定義採廣義解釋,比較符合台灣農業現況與日本農業發展現況。如果農委會所指的農民是指兼業農民,農委會是依照哪一個標準(法源),可以反覆指摘九成農舍轉給”非農民”使用???
 
 目前主要的問題是,十分之九農地應該農用,但是違規沒有農用,這跟農舍轉讓完全不相關。
 
 如果農委會企圖超越日本,建立以專業農民為主的農業願景或設法提升農業所得。主管機關有企圖心有願景,不是壞事,而且需要鼓勵與支持,但是這要從長計議,集思廣益,找到可行的願景及解決方法(特別是提高農業附加價值)。至於現行”亂投醫”的方法?我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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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淺見,或有錯誤或謬誤,還請網上先進跟專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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