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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違建工廠就地合法,且變更地目為丁種建築用地,陳保基及農陣怎麼都不吭氣
http://m.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913161
經濟部日前公布違章工廠取得用地的申請辦法,儘管排除特定農業區,僅限一般農業區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但特定農業區仍可變更為一般農業區後循此辦法處理,為違章工廠大開方便之門。
一般農業區可變更丁種建築用地
經濟部日前公告「特定地區個別整體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與作業要點」,明定違章工廠若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三條或獲地方主管機關輔導進駐,可申請將目前使用土地變更為丁種工業建築用地,但排除特定農業區。
相關作業要點為農地違章工廠開啟合法大門,除一般農地上的違章工廠可循此要點申請變更地目,特定農業區工廠只要經地方政府同意,向內政部申請變更為一般農地後,亦可循此辦法辦理。
此外,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的情況也可能越演越烈,就地合法廠商原先僅限「特定地區」,亦即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公告的一八六區、七○○家廠商;但經濟部公布的辦法,區外廠商只要符合特定資格者即可納入,等於大開方便之門,為新增違章工廠增加誘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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