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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地真的不能蓋自用住宅嗎?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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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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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12 12:49: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一位友人來參觀我們剛買的果園(置身其中看去像一朵蓮花地,實際地形應該呈現是一把扇子形狀),他說適合蓋共修道場,不適合蓋住家也~請教一下各位前輩,寺廟地真的不能蓋成農舍自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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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9-3-17 11:13: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ㄧ般廟地為特定事業用地,不可當為自用住宅用地(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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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9-3-19 22:06: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寺廟地應該是地目名稱吧?這是法規規定土地使用範圍,如果地籍謄本標示了,當然要正視它.
友人說適合蓋共修道場,不適合蓋住家.這應該是"地理"上的認知吧?要不要遵循"地理",應該是個人的選擇權吧.
法規跟認知混為一談就有點怪怪的.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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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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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9-3-20 03:22: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如果蓋個道場,自封山人修道,是不是也達成"自住"的效果?? (疑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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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09-3-20 05:06:3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如果蓋個道場,自封山人修道,是不是也達成"自住"的效果?? (疑惑中)
kevin 發表於 2009-3-20 03:22

難怪臺灣寺廟庵道場會這麼豐盛.有kevin元老的點醒說不定改天就會出現-------以2home為名的道場嘍~~~~~~~~~~~~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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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09-3-20 10:56:5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一位友人來參觀我們剛買的果園(置身其中看去像一朵蓮花地,實際地形應該呈現是一把扇子形狀),他說適合蓋共修道場,不適合蓋住家也~請教一下各位前輩,寺廟地真的不能蓋成農舍自用嗎?
james1001lu 發表於 2009-3-12 12:49


真的嗎?我覺得既然地氣佳後有靠,應該自住也是不錯。
不過您如果要造福更多信徒也可以2用,是很好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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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09-3-21 22:30:5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地目乃土地使用類別,或土地使用分類;而現行地目之區分計有田、旱、池、鹽、礦、林、牧、建、雜、原、祠、墓、鐵、道、線、水、溜、公、溝、堤等二十一種
是祠或是墓?其實地目已變為參考了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民國 94 年 12 月 16 日 修正)***
第 3 條
非都市土地依其使用分區之性質,編定為甲種建築、乙種建築、丙種建築、丁種建築、農牧、林業、養殖、鹽業、礦業、窯業、交通、水利、遊憩、古蹟保存、生態保護、國土保安、墳墓、特定目的事業等使用地
**********************************
好像沒有"寺廟地"
*********************
另有"有心人"整理如后

土地的分類以土地法則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為建築用地
第二類為生產用地
第三類為交通水利地
第四類為其他土地

第一類地目則包含建、雜、祠、鐵、公、墓
第二類地目則包含田、旱、林、養、牧、礦、鹽、池
第三類地目則包含道、線、水、溜、溝
第四類地目則分為堤、原

如果是都市計畫分類有以下五種
一、住宅區...以建築住宅為主
二、商業區...以建築商店及供商業使用之建築為主
三、工業區...以供工業使用為主,有危險性及公害應特別指定工業區
四、其他行政、文教、風景、保護、農業等使用區...以供其規定目的使用為主
五、特定專用區...不得違反其特定用途之使用

如果是非都市計畫土地得劃定為十種使用區
一、特定農業區:有經過重大改良及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保護而定
二、一般農業區:特定農業區以外一般供農業使用的土地
三、工業區:為促進工業整體發展,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四、鄉村區:農村居住及配合政府興建住宅之政策需要
五、森林區:保育森林資源
六、山坡保育區:保護自然生態資源、景觀、環境
七、風景區:維護自然景觀
八、國家公園區
九、河川區:保護水道、確保河防安全及水流宣洩
十、其他使用或特定專用區:為利各目的事業推動業務之實際需要

補充非都市土地十八種使用地
一、甲種建築用地: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二、乙種建築用地: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
三、丙種建築用地:供森林區、山坡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內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四、丁種建築用地: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
五、農牧用地:農業使用
六、林業用地:造林業使用
七、養殖用地:水產養殖使用
八、鹽業用地:製鹽使用
九、礦業用地:礦業用
十、窯業用地:磚瓦製造使用
十一、交通用地:鐵路、公路、捷運系統、港埠(唸ㄅㄨˋ)、空運、氣象、郵政、電信等使用
十二、水利用地:供水利及其設施使用
十三、遊憩用地:國民遊憩使用
十四、古蹟保存用地:保存古蹟用
十五、生態保護用地:保護生態使用
十六、國土保安用地:供國土保安使用
十七、墳墓用地:供喪葬設施使用
十八、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事業使用
*****************************************
以上copy自yahoo知識,不過轉發至此,以後我自己也可以看到,
james1001lu 大大,要是您的地是祠還好,要是墓的話,身價可不小了吧,因為要有墓的地目,哈哈哈~~~以平方米計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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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09-3-22 00:34: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一位友人來參觀我們剛買的果園(置身其中看去像一朵蓮花地,實際地形應該呈現是一把扇子形狀),他說適合蓋共修道場,不適合蓋住家也~請教一下各位前輩,寺廟地真的不能蓋成農舍自用嗎?
james1001lu 發表於 2009-3-12 12:49

我想你要說的應該是指該地的地理風水
而不是地目是寺廟地
其實...
福地福人居
換個立場來說
你是有福氣,才能買到這麼有地理的土地
福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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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09-3-28 06:16: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感謝大家解惑~因為我曾認識另一位朋友,過去他們就是也會看點地理,全省到處看地,後來選在中興嶺一塊地理很好的大片土地上蓋屋,自住不到兩年就得出售(原因居然也是說"適合蓋共修道場,不適合拿來當自用住宅")以致真的也就賣給了內觀國際禪修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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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09-3-29 12:13: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9# james1001lu


那位有人未賣出前
有身體不適貨運途不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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