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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9-5-20 09:23 編輯
> 我在南投買的農地中央有一塊,前地主承租的國有財產局的建地,
> 原先上面有一老屋(有門牌),很久之前因颱風損毀,地主就把它鏟平了。
國有基地(違建蓋房的土地)上的老舊房屋剷平,
依法應該終止承租,國有財產局收回土地。
> 本來想說要用此建地蓋房子,但那時說因為格式要照舊的房子去蓋,說是房子老舊去整修,然後再申購該建地。
> 但當時考量限制太多,且有不過的風險。所以就在農地上合法蓋了農舍。
1. 照舊屋格局重蓋,說是整修,若被發現,因為仍有承租關係,會以違規重建,要求繳交罰金。
2. 農地蓋農舍,與此承租國有建地無關,無影響。
> 後來國有財產局因空拍圖顯示目前已無房屋來勘查,我沒多想,就帶對方來看。
> 後來去問代書,本來應該要終止承租,但經由代書爭取,又能繼續承租。
1. 承租國有基地之老屋剷平,本來應該終止承租。是的。
2. 爭取繼續承租,算是國有財產局「裝作不曉得」的「通融」。
> 又過了好幾年。地主提醒最好在他還沒走掉之前處理好,他無法確定子孫是否會把建地過給我們。
國有建地是國有財產局的,地主無權「過給你們」。
只能說是「擔心子孫不了解過去歷史,無法幫忙作證」或是無法把承租權「轉讓」給你。
> 所以我們就一同去找代書,代書又去詢問國有財產局,說明目前的狀況,
> 得到的訊息是先蓋一間房子,然後再繳交未經許可新建房屋的罰金即可申購。
這也是國有財產局當作「你們違反租約重建」,以繳交罰金方式通融,繼續承租。
> 但是目前房子已經蓋好,請代書去申請,他卻又改口說,
> 因為申購要經過兩個單位核可,目前已可能會無法申購,且承租權有可能會被收回。
1. 違反租約重建,繳交罰金再繼續承租。符合法規。
2. 但若接著,要以承租人身分申購國有基地,因為老屋已拆又重建,
的確,在彙整「相關單位意見」時,可能會遇到阻礙。
> 所以要等適當的時機。所以還當在那邊。
> 請問此狀況有辦法處理嗎。還是只能請地主終止承租,然後再用公開標售的方式,把建地買回來。
> 這樣能保住房子,且買回建地嗎。
1. 既然已經重建,國有財產局願意當作「你們違反租約重建」,以繳交罰金方式通融,讓前地主繼續承租。
是「退可守」的辦法。建議你:
a. 先讓前地主繼續承租,
b. 因為你已經買了農地,再順便把國有建地上重建的房屋買下,
如果重建房屋是你蓋的,就(形式上)寫個買賣契約,去辦理「新違建房屋」過戶。
c. 再一起去國有財產局辦理,將前地主的承租租約轉讓給你。
d. 先不要申購國有基地。
你若擁有國有基地的承租權,
就至少取得租約期間的「使用權」,並且取得「優先讓售的權利」。
2. 一旦前地主終止承租,你也無法承接「國有基地」的承租權,就只能經由「公開標售」想辦法買了。
這是最差的辦法。
> 上次有問過當地的另一個代書,他說只能公開標售,
> 但是可以跟國有財產局要求可否寫該地不臨路,這樣就比較不有外人來買。此法是否可行。
讓前地主終止承租,再經由「公開標售」購買,是最差方法。
若真的走到此步,國有財產局是否願意註明「該地不臨路」,無法保證。
> 另外鄰居說他認識朋友可以處理土地疑難狀況,是靠關係去處理,
> 這樣是否得當,又怕得罪原來的代書。
公務員基本上就是依照法規辦事,旁人不清楚法規的道聽塗說,不信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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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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