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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hen168 於 2017-2-16 19:47 編輯
SUNRIDE 發表於 2017-2-16 14:40
距道路20公尺內3米寬,超過要6米寬
重點在申請使用面積,60年權利的計算費用
我申請的路長超過40米在新竹分署申請的
你那距道路20公尺內3米寬,超過要6米寬是建築法規中道路設計總則的資料嗎?
寬度問題我問過,我這申辦人員說單純通行權就是3米,蓋農舍要申請指定建築線就是5米;
那個道路設計總則他們是不理的;要更寬得提證明並行文說明,不一定會過的。
至與國產局袋地通行權租金計算方式,有改過嗎?
不是使用面積的公告地價的5%一次收50年租金!
剛剛查了沒改啊
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 公布修正日期:103-03-03
第 8 點
通行償金依下列規定計收:
(一)僅提供通行者:按同意通行當期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一次計收五十年,得准分期繳納,期限屆滿後不再收取償金。
(二)提供指定袋地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者:按同意通行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之百分之三十,加計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算六十年之總金額,一次計收,不得分期繳納,期限屆滿後不再收取償金。
(三)通行期間,通行權人要求變更通行位置時,應重新依規定申請並計收償金。
(四)同一範圍之國有土地,經分別受理申請通行者,應逐案計收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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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農場,長路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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