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21-10-14
- 最後登錄
- 2024-11-25
- 在線時間
- 753 小時
- 閱讀權限
- 90
- 積分
- 22158
- 帖子
- 338
- 精華
- 0
- UID
- 127648
|
本帖最後由 peichin 於 2021-11-5 17:24 編輯
Q1..E 能單獨分割出1分地嗎?
不能
只有A能分割出來其餘持有人持分都小於2分半,一般農地分割最小就是2分半
除非是有碰到繼承的狀況會例外
今年初我也是因為有一塊地1.2甲我和我弟弟各持有1/4(總共一半),另外一半三人各持有1/3(非我家人),所以去諮詢我弟弟同學(台南某地政主任),我和我弟的可以分割出來其餘三人不行。也就是說1.2甲能分割為三塊我、我弟、另外三人一塊,要分割也要取得另外三人同意。
Q2<不清楚
補充說明:
我家一塊3分多地有申請農舍,年初家父仙逝要辦理繼承時也因為都是農地所以要申請農地農用證明,有先去諮詢區公所農業課承辦人員,承辦人員說:農地上不得有固定建築物,我說有農舍而且有核可文件,我出示相關文件後承辦人員說現有農舍外觀必須與原核定文件上的建築物圖說相符就能申請農用證明。
可惜農舍後來我父親有增加廚房所以最後這塊地放棄申請農用證明其餘的都有申請到農地農用證明,主要是還是不會課到遺產稅。不然就要打掉增建部分才能申請到農地農用證明。
你那塊地(1個地號)有鐵皮屋那麼大要申請農用證明應該是有問題的,建議你去當地公所農業課諮詢比較正確,畢竟將來查驗也是他們來查驗的。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