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7查看 6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求救(土地法規、水源地認定標準 [複製鏈接]

Rank: 3Rank: 3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10-6-1 13:14: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文章最後由 finhisky 於 2010-6-3 20:42 編輯

原文寫的落落長

簡單說就是
土地法第14條"公共需用之水源地"之認定標準及法規依據為何?

目前還在繼續研究

有同學知道的話請不吝指教

謝謝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6Rank: 6

2#
發表於 2010-6-1 14:09: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好複雜的問題 我也不懂
不過想順便請教一個問題
最近在寶二水庫看到一塊地
這個水庫基本上像一個比較深的向天池 完全看不到水從何而來
也就是說看不出他的集水區
但就在緊鄰 直線距離可能只有500米左右 從水庫丟一粒小石子就可以丟到的地方
也在大興土木的整地
(謄本上寫的是山坡地保育區)
像這種緊臨水庫的地就可以開發嗎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3#
發表於 2010-6-1 14:38:3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從法的位階
土地法 =   水利法
                      ↓               
                 自來水法
so 土地法高於自來水法
2.實際管理權責
縣市水利單位 →縣市土地單位
有爭議, 再申述至中央土地單位(營建署)

3.從土地的產權爭議性來看
位處"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土地, 本來產權就是複雜, 能避開不買就不要買, 買了就低調不要亂開發, 免得被人舉發.  尤其最近因為北二高的走山問題, 所以常有抓亂開發的飛機在空中飛. 要小心.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3Rank: 3

4#
發表於 2010-6-1 18:34:3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finhisky 於 2010-6-1 19:10 編輯

2# petals2008

山坡地本來就可開發,只是要符合規定並申請

如果是指水庫周圍地區,也是可以整地

參考:
http://www.wra.gov.tw/ct.asp?xIt ... 452&comefrom=lp

Q.問題:        
水庫集水區、山坡地開發及水資源開發面臨之補償回饋問題

A.答案:
經查水庫集水區相關法令,並未限制農民整理田畝、進行農墾等工作;....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3Rank: 3

5#
發表於 2010-6-1 18:42:1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finhisky 於 2010-6-3 20:43 編輯

3# tengteng

感謝tengteng兄的分析

如果實際這樣一路依法律程序下去
真不知道要到何時才有結論

我覺得除了產權爭議

更重要的是法律規定不明確
各機關無從認定才會麻煩

雖然水源地使用受限,但我本來就只打算種種東西,沒要開發
禁止開發反而有好處,不用擔心遇到亂整地的鄰居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6#
發表於 2010-6-2 19:43:0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仔細看了你的找答案的過程, 發現可能你詢問對象不太對喔.
土地使用上的問題解釋權, 在縣市是歸縣市政府的都市發展或城鄉發展或都市計畫單位, 不屬於地政單位, 地政單位跟都市計畫的職掌不同.
地政單位是執掌"地籍使用", 都市計畫單位是執掌"土地使用分區". 而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是屬於都市計畫的土地使用分區的"保護區"類別, 而這個保護區是因為"水源水質水量"的特別因素, 才被保護劃成區的. 由於你的目的是希望政府"讓售"國有地, 這樣牽涉到"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問題, 應該找都市計畫單位處理, 不該找地政單位處理.
至於自來水、飲用水水質水量水源保護區 範圍只要水利單位一套圖就知道了. 範圍的界定是由水利單位確認. 但是後續的變更措施及法令解釋則是都市計畫單位認定.
在內政部的非都市土地使用地編定原則表說得很清楚, 特定專用區(自來水、飲用水水質水量水源保護區即是)的使用是以"該區性質之主要用地為主". 不是你想變更為私有就可以變更的.  變更時常會判斷"現況",  在政府劃定特定專用區時, 該土地即為你私人所有, 則會依當時的狀況劃定分區, 所以不是常會在偏遠的山上有時也會看到少數的建地, 就是這樣來的. 但劃定特定專用區時, 該筆土地為公有, 就會劃為公有地.  除非政府剛好要標售該筆土地, 要不然就是你很夠力, 要不然應該是粉難了.
Don't Worry, Be Happy.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3Rank: 3

7#
發表於 2010-6-2 23:04:2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finhisky 於 2010-6-3 20:44 編輯

6# tengteng

感謝tengteng兄
我是單純想說土地法主管機關是內政部
內政部又說要問水利主管機關,所以我才問內政部跟水利署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求救(土地法規、水源地認定標準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11-16 13:21 , Processed in 0.042302 second(s), 11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