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wugen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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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農民有0.1公頃農地可建農舍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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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007-12-18 08:19: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政策問題
沒有配套

最後一定淪落在

嘴砲 之下.

煙沒

口水之下
  :evil:

跟政治一樣


沒什麼好談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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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2007-12-18 07:55:0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不光只是面績, 連農地農用都有新見解喔 !

post by ""clhung""
hsiehlc引的文不好,難怪會有誤會。

hsiehlc 引的文是我貼的, 如果讓您誤會了請見諒
因為我認為蘇先生對法條的見解才是這則新聞中比較有價值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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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007-12-17 19:59: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不光只是面績, 連農地農用都有新見解喔 !

post by ""chessle""
承審人員同意並頒為案例而非特例, 我也是樂見其成, 以後農舍面積這1/10就算寫好玩的了 !


感謝說明!

ㄧ般農舍若有圍牆則圍牆內的地都需算到農舍的建敝率,這是取得農舍使用執照的要點。而且該新聞內也沒提到有圍牆。

剛googleㄧ下,事情原來是這樣:
http://www.2home.com.tw/forum/viewtopic.php?p=44808#44808

hsiehlc引的文不好,難怪會有誤會。

不過說真的,好市長在台北市的ㄧ百八十幾坪違建就地合法就高竿多了,也沒有亡國之虞。以該地每坪50萬計算,馬上增值9000萬,真是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22/today-fo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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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07-12-17 19:38: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不光只是面績, 連農地農用都有新見解喔 !

post by ""clhung""
這裡提的是「農舍周邊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之說明」,不知有何不妥?有人可提出說明嗎?

是農舍周邊土地不得有農業以外的使用嗎?如果我想做個院子,種幾顆樹給小孩子爬,弄個小魚池養幾隻錦鯉行不行?

另外實際農地非(修改)農用目前在法律上並無不許,否則不少農地任其雜草叢生是否也違法?而且農地農用只有在產權移轉可免增值稅,此案到底何處有問題?不懂?

真心請教,因我也打算除了菜園、果樹外,再弄個小院子、種幾顆景觀樹、小水池。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    3    條
五、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並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這裡有 "確供農業使用"

第    6    條
三、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扣除興建農舍土地面積後,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應為完整區塊,且其面積不得低於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九十

如果您把魚池等...建在您的農舍面積裡, 勉強可以說得過去
但農舍外, 就不可以了

蘇先生此段論點在....農業使用的定義
"但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等使用者,視為作農業使用。"

然 "未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等使用" 並不代表您就可以率爾做其它用途使用了..

當然如果蘇先生的論點可以獲得實際承審人員同意並頒為案例而非特例, 我也是樂見其成, 以後農舍面積這1/10就算寫好玩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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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007-12-17 11:48:5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kevin帥哥:敢問為何『國之將亡 』? :evil:

再請教→你認為「農民現今在台灣之食、衣、、行」該是個甚麼『標準』?
夢寐以求鄉居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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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007-12-17 09:53: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不光只是面績, 連農地農用都有新見解喔 !

post by ""hsiehlc""
這段文絕對得抄下來,2home蓋農舍的人,將來一定會用得到...

[quote]post by ""chessle""
好樣的 !
【記者郭泰淵台北報導】針對媒體報導「農委會主任委員蘇嘉全遭人檢舉屏東縣農舍周邊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之說明」
......
農業使用行為涵蓋生產、生活及生態等三生農業範圍......農舍周邊土地所種植之景觀作物、造林樹木以及蓄水池、花架、樹籬等設施......
2007/12/13
[/quote]

這裡提的是「農舍周邊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之說明」,不知有何不妥?有人可提出說明嗎?

是農舍周邊土地不得有農業以外的使用嗎?如果我想做個院子,種幾顆樹給小孩子爬,弄個小魚池養幾隻錦鯉行不行?

另外實際農地非(修改)農用目前在法律上並無不許,否則不少農地任其雜草叢生是否也違法?而且農地農用只有在產權移轉可免增值稅,此案到底何處有問題?不懂?

真心請教,因我也打算除了菜園、果樹外,再弄個小院子、種幾顆景觀樹、小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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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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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07-12-17 09:28: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不光只是面績, 連農地農用都有新見解喔 !

還能說什麼呢??
國之將亡

post by ""hsiehlc""
這段文絕對得抄下來,2home蓋農舍的人,將來一定會用得到...

[quote]post by ""chessle""
好樣的 !
【記者郭泰淵台北報導】針對媒體報導「農委會主任委員蘇嘉全遭人檢舉屏東縣農舍周邊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之說明」,蘇嘉全主委〈檔案照〉認為與事實不符,昨日隨即提出說明。
   
蘇嘉全表示,本人位於屏東縣長治鄉之農舍,係92年興建,當時完全委託建築師規劃設計,依照相關法令規範申請興建,並要求一切程序、設計及規劃均須完全合於法令規範。

有關農地興建農舍的法律規範明確。依據「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農業用地」之定義為依法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及設置相關之農業設施或農舍等使用者,但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等使用者,視為作農業使用。

換句話說,農業使用行為涵蓋生產、生活及生態等三生農業範圍,故農地上種植農作物、造林、畜養家畜或進行生態保育行為,均為農業使用範疇。本人完全依據前述法令動工興建。本人農舍周邊土地所種植之景觀作物、造林樹木以及蓄水池、花架、樹籬等設施,亦在實踐農業生態、生活的面向。

針對媒體報導本人遭人檢舉農舍周邊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部分,根據前述,本人為合法取得執照、許可而興建的農舍,農舍周邊用地之使用亦符合農業使用及農業設施之規範;外界如對農業使用之農業設施的定義有不同的見解,本人樂於配合地方政府之解釋,辦理改善。2007/12/13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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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007-12-17 08:36: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不光只是面績, 連農地農用都有新見解喔 !

這段文絕對得抄下來,2home蓋農舍的人,將來一定會用得到...

post by ""chessle""
好樣的 !
【記者郭泰淵台北報導】針對媒體報導「農委會主任委員蘇嘉全遭人檢舉屏東縣農舍周邊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之說明」,蘇嘉全主委〈檔案照〉認為與事實不符,昨日隨即提出說明。
   
蘇嘉全表示,本人位於屏東縣長治鄉之農舍,係92年興建,當時完全委託建築師規劃設計,依照相關法令規範申請興建,並要求一切程序、設計及規劃均須完全合於法令規範。

有關農地興建農舍的法律規範明確。依據「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農業用地」之定義為依法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及設置相關之農業設施或農舍等使用者,但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等使用者,視為作農業使用。

換句話說,農業使用行為涵蓋生產、生活及生態等三生農業範圍,故農地上種植農作物、造林、畜養家畜或進行生態保育行為,均為農業使用範疇。本人完全依據前述法令動工興建。本人農舍周邊土地所種植之景觀作物、造林樹木以及蓄水池、花架、樹籬等設施,亦在實踐農業生態、生活的面向。

針對媒體報導本人遭人檢舉農舍周邊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部分,根據前述,本人為合法取得執照、許可而興建的農舍,農舍周邊用地之使用亦符合農業使用及農業設施之規範;外界如對農業使用之農業設施的定義有不同的見解,本人樂於配合地方政府之解釋,辦理改善。20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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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7 07:31: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不光只是面績, 連農地農用都有新見解喔 !

好樣的 !
【記者郭泰淵台北報導】針對媒體報導「農委會主任委員蘇嘉全遭人檢舉屏東縣農舍周邊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之說明」,蘇嘉全主委〈檔案照〉認為與事實不符,昨日隨即提出說明。
   
蘇嘉全表示,本人位於屏東縣長治鄉之農舍,係92年興建,當時完全委託建築師規劃設計,依照相關法令規範申請興建,並要求一切程序、設計及規劃均須完全合於法令規範。

有關農地興建農舍的法律規範明確。依據「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農業用地」之定義為依法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及設置相關之農業設施或農舍等使用者,但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等使用者,視為作農業使用。

換句話說,農業使用行為涵蓋生產、生活及生態等三生農業範圍,故農地上種植農作物、造林、畜養家畜或進行生態保育行為,均為農業使用範疇。本人完全依據前述法令動工興建。本人農舍周邊土地所種植之景觀作物、造林樹木以及蓄水池、花架、樹籬等設施,亦在實踐農業生態、生活的面向。

針對媒體報導本人遭人檢舉農舍周邊土地「未符合農地農用」部分,根據前述,本人為合法取得執照、許可而興建的農舍,農舍周邊用地之使用亦符合農業使用及農業設施之規範;外界如對農業使用之農業設施的定義有不同的見解,本人樂於配合地方政府之解釋,辦理改善。20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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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6 04:07:0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老家在苗栗卓蘭
在今周刊看到一篇介紹
有群人在卓蘭種葡萄,種個三四甲,說一年賺五六百萬元不難

真是好奇,因為家鄉果農唉唉叫
有的地都不種了
農藥漲,肥料漲,包裝紙漲,紙箱漲,就是賣出去的價格不漲,都不夠本了,賺不夠工錢
鄰居乾脆不種了,去做工,田放它荒著

看到土地仲介說買下大梨園,一年賺幾百萬,幾年就把買土地的錢賺回來了。
真是愛說笑。

一分地就可蓋農舍,對農民是利多吧
但經濟是供需問題,能賣的土地那麼多,也漲不到哪裡
鄰接都巿的比較有搞頭


我討厭張景森這人
但他講得有理,這會是大災難
會造成原有房地產崩跌
花一兩百萬可在巿郊買地自建,都巿區的房地產還不往下栽?
房地產往下栽,連帶就影響到銀行
若像美國次房貸,房地產價格滑落後,貸款人乾脆放給它倒,讓銀行去拍賣,銀行只有皮皮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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