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84查看 23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申請農舍前會檢查資材室有沒有隔間及衛浴嗎? [複製鏈接]

Rank: 4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14-2-14 23:29: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正序瀏覽
各位好
如果申請蓋農舍之前已經有蓋資材室
那承辦人會先檢查資材室有沒有合於規定嗎?
譬如檢查資材室有沒有二次施工隔間及浴室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24#
發表於 2014-2-27 19:20: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ERIC1050 發表於 2014-2-27 18:58
實在很感恩,我暸解了!
所以分割出來的建地會需要繳到那些稅呢?
可以教要如何算嗎?

農地-田賦,目前停徵,所以不必繳。
農舍、住宅-房屋稅
甲建地-地價稅
大概就這些吧,至於計算我也不太會,兩個連結請參考。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 ... 42315058616?tagCode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 ... 66496125953?tagCode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23#
發表於 2014-2-27 18:58:1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yuank 發表於 2014-2-27 18:51
可以興建農舍的。

法規是以89.1.4前、後取得,區分是否受0.25公頃興建農舍限制(俗稱的老農、新農資格) ...

實在很感恩,我暸解了!
所以分割出來的建地會需要繳到那些稅呢?
可以教要如何算嗎?
我怕多到嚇死人?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22#
發表於 2014-2-27 18:51: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4-2-27 18:55 編輯
ERIC1050 發表於 2014-2-27 18:28
Yuank,再次跟您説聲謝謝
有些部分不太懂,我已經了解可以分割出建地和農地


分割之後,農地這塊可以興建農舍的。

法規是以89.1.4前、後取得,區分是否受0.25公頃興建農舍限制(俗稱的老農、新農資格)
"分割"成兩塊地,並不算是"取得"。
你婆婆的地既然是在89年以前取得,不受0.25公頃限制。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21#
發表於 2014-2-27 18:28: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yuank 發表於 2014-2-27 16:47
1.可以的。提出申請,等拿到核准公文,再分別申請建住宅(甲建)、農舍(農牧用地)吧。
   http://law.moj. ...

Yuank,再次跟您説聲謝謝
有些部分不太懂,我已經了解可以分割出建地和農地

但我的原持有農地有260坪,老農資挌可以申請蓋26坪的農舍地坪
若申請分割出43坪變更為建地後,農地剩217坪,
@@土地面積改變,剩下217坪是否變成新取得農地,而失去老農資格,
導致剩餘土地不足2分半,無法興建農舍呢?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20#
發表於 2014-2-27 16:47:0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4-2-27 16:58 編輯
ERIC1050 發表於 2014-2-27 16:09
謝謝yuank 的熱心回覆
今天去地政查了,確認可以變更為甲建了!建物面積30坪*1.4倍法定空間,可變更4 ...


1.可以的。提出申請,等拿到核准公文,再分別申請建住宅(甲建)、農舍(農牧用地)吧。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60013
   參見附表一。

2.可以分割。
  耕地是農牧用地(農發3條11款),變更為甲建就非耕地了。
  http://www.land.moi.gov.tw/pda/landfaq.asp?lcid=05&cid=63#4
  請參見A4二(二)。  

3.申請更正編定為甲建時,地政機關應該會請您一併申請分割。如果忘了,提醒一下。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19#
發表於 2014-2-27 16:09: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ERIC1050 於 2014-2-27 16:43 編輯
yuank 發表於 2014-2-25 18:31
1.更正編定為甲建  可以拿75年的文件去地政事務所問,因為每縣市編定公告的年份不太一樣,要看你的是在公 ...



謝謝yuank 的熱心回覆
今天去地政查了,確認可以變更為甲建了!建物面積30坪*1.4倍法定空間,可變更43坪
不知扣掉變更部分,是否能有老農資格?剩下的農地還能蓋10分之一農舍嗎?

如依農發條例16條第七項解讀執行土地政策依法可以變更,可行嗎?

第 16 條  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二五公頃者,不得分割。但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購置毗鄰耕地而與其耕地合併者,得為分割合併;同一所有權人之
    二宗以上毗鄰耕地,土地宗數未增加者,得為分割合併。
二、部分依法變更為非耕地使用者,其依法變更部分及共有分管之未變更
    部分,得為分割。
三、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所繼承之耕地,得分割
    為單獨所有。
四、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之共有耕地,得分割為
    單獨所有。
五、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協議以分割方式終止租約者,得分割為租
    佃雙方單獨所有。
六、非農地重劃地區,變更為農水路使用者。
七、其他因執行土地政策、農業政策或配合國家重大建設之需要,經中央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為分割。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所定共有耕地,辦理分割為單獨所有者,應先取得共
有人之協議或法院確定判決,其分割後之宗數,不得超過共有人人數。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9Rank: 9Rank: 9

18#
發表於 2014-2-25 18:31: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4-2-25 18:52 編輯
ERIC1050 發表於 2014-2-25 10:22
今天去公所,建設課的人說我家那是房子不是資材室,以前旱地上可以蓋房子,
所以我出示的資料顯示,我這 ...


1.更正編定為甲建  可以拿75年的文件去地政事務所問,因為每縣市編定公告的年份不太一樣,要看你的是在公告前or後,在前的才可以。如果可以,甲建可作的用途較多。

2.民國75年實施的建物管理辦法..  不知道是否為"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75年有修正過)
如果是,不須申請的可能是指第7條,但那限於「四十五平方公尺以下之平房」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23
增建、改建、修建的定義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9&DF=&SNo=9
如果想往後移10米,恐怕也不能用增建、改建、修建。
要是嚴查還是可調出往年的空照圖比對喔。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17#
發表於 2014-2-25 10:43: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找到一篇嘉義縣地政
http://www1.cyhg.gov.tw/land/chi ... PID=129&n=10327
Q7:我的一塊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旱地目),地上有一棟於民國67年建築的房屋,該筆土地可以更正為建築用地嗎?要如何申請?需檢具何種證明文件?
A7:因嘉義縣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日期為75年11月1日,故一般農業區內,於編定公告前原已存在之合法住宅建物,可檢附(一)房屋謄本、建築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二)戶口遷入證明、(三)完納稅捐證明、(四)繳納自來水或電費證明等四種文件之一,申請辦理更正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
這樣我家的可以申請嗎?
1

查看全部評分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16#
發表於 2014-2-25 10:22: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yuank 發表於 2014-2-22 19:37
舊資材室如果有當初申請門牌資料就簡單,不然設籍該址的戶籍資料應該也可佐證。

要是沒有門牌,參照93年 ...

今天去公所,建設課的人說我家那是房子不是資材室,以前旱地上可以蓋房子,
所以我出示的資料顯示,我這份文件是民國75年實施的建物管理辦法,核准的合法建物,
文件上有附2張建物門口圖片,無全景,所以建物多大也看不出來!
問題1.我家農地上無套繪此建物
       2.文件上無顯示此建物面積大小
       3.此建物沒有繳房屋稅
就憑那張紙說我的建物是合法說的過嗎?
承辦人說,我可以原地整建加蓋(不需申請),如要申請也行就照步驟來。
                 我說我要申請蓋農舍,那這件物要先拆掉!
所以陷入2難,基本上就是原建物地點不好,想往後移10米!
所以我可以自行蓋好新建物再拆嗎?因為文件沒有任何建物套繪和面積大小!哈哈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9-20 07:20 , Processed in 0.060713 second(s), 11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