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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的物件要注意什麼?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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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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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3 21:30: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之前一直在找花蓮的物件,經人介紹一位物主

聯絡後其稱10年前在南埔加油站附近以1000萬買的公寓
(12層建築)
他買的物件是1、2、3樓,開價要賣750萬


因本人已厭倦台北的生活才想移居東部,完全不考慮公寓


後來他說有一塊台鐵的土地已佔有50年(從其父至今)

要賣使用權利,請問他,如買這有何用途?

其稱向台鐵繳承租金,某個時間後可承購

再問,那您為何不買,答稱:沒錢!
(本來打算賣公寓去買那地,如沒賣公寓就賣權利地)







雖然已與其約好週日去花蓮看現場


但還是無法理解這種物件是怎麼一回事?!


站上的大大,有人可以指點一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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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4-4-23 21:38: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佔有地?
佔有能有什麼使用權
講難聽點,這種地拳頭大的就有使用權
真敢耶,還當承租權在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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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青會員

蔡澄譽 1HOME台北 to 2HOME壽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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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4-4-23 22:08:3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土地使用權的物件,無非是能夠用非常低的租金去承租使用土地,或是將來夠能以低於市價的優先承購權買到土地.
有的是先承租再購買,有的是只能承租不能購買,有的是未達條件視為非法占用,這個情況要去查明清楚看土地持有單位的各種規定.
如果口袋不是很深,可以先用很低的代價去承接土地使用權利,取得以承租方式去使用這塊土地,達到長期占用土地的目的,畢竟一個人的生命有限,就算購買的土地也是暫時持有而已,生命結束後這塊土地還是要換人去管理使用的.
如果擁有土地使用權利能讓你將來用低價買到這塊土地,那更是何樂而不為呢?
虛空有盡,我願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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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4-4-23 22:12: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tsayjh 發表於 2014-4-23 22:08
土地使用權的物件,無非是能夠用非常低的租金去承租使用土地,或是將來夠能以低於市價的優先承購權買到土地.
...

如果是這樣就太好了!


















可是,
怎會小小的權利金付不起
(還要賣房)還是有點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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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青會員

蔡澄譽 1HOME台北 to 2HOME壽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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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4-4-23 22:30: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安安的安 發表於 2014-4-23 22:12
如果是這樣就太好了!

可是,
怎會小小的權利金付不起
(還要賣房)還是有點不明白?
---------------------------------------

付權利金或租金就是保有占用的權利,只能繼續使用,如果想要擁有這塊土地,就要投入一筆錢向台鐵購買呀!
虛空有盡,我願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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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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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4-4-23 22:35: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還要先看台鐵肯不肯換租約  否則永遠是前手的租約
等將來要賣時  你還是要用原承租人的名義買下來  再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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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4-4-24 22:55: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open808 於 2014-4-24 22:56 編輯
阿俊 發表於 2014-4-23 22:35
還要先看台鐵肯不肯換租約  否則永遠是前手的租約
等將來要賣時  你還是要用原承租人的名義買下來  再過戶 ...


就像偶買人家的祖厝,也是花個百萬以上買個地上的權利(然後還要花個百萬才可住的舒西)
土地還要向地主租,一年租金5仟,以公告地價x幾倍算的

偶把它當做租房,以後發展起來可當店面時,(就像偶現在給人家租每月3萬的房子做生意)
如果一年租金5仟還可做生意,那偶就把租3萬的房退掉,這樣偶一年可省30幾萬
住超過10年以上就開始賺了

不過承租這種地上物,也有看不到的風險,有些事還滿煩人的,
須常常玩玩過關的遊戲(三不五時有人會出怪招 早茶啦!)

如果能直接向鐵路局租,那你就省一筆權利金,
當然鐵路局會要求你不能亂改地上物,好像也不能營業,就是會有點這個麻煩
如同俊大所說,還要先看台鐵肯不肯換租約

如果一年租金幾仟元,又不用付權利金,就趕快去給它承租來玩看看
不過大部好的點,沒承租的地都會被相關有利人士控制住喔

群山結伴,峽谷為伍,美景天成好嚮往~好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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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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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4-4-24 22:59:1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open808 發表於 2014-4-24 22:55
就像偶買人家的祖厝,也是花個百萬以上買個地上的權利(然後還要花個百萬才可住的舒西)
土地還要向地主 ...

鐵路局

現在都漸漸在收回來標售了  他們不太再出租了
以前會收租金的原因大部份都是被他人無償占有後  再叫占有人出來簽租賃收租金...
鐵路局要換租的機會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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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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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4-4-25 01:46:5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父親佔有, 兒子還可以繼承, 這件事就很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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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4-4-25 02:11: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查清楚是基於什麼權利使用該地,請拿出相關文件證明。
2.若是向鐵路局承租,要轉讓請照規定辦理。
  http://www.railway.gov.tw/tw/CP.aspx?sn=3573&n=6815   33-35點
3.若是無權占用,那就不用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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