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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農地農用才能防炒農舍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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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2 15:06: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發稿時間:2015/06/12 14:07 最新更新:2015/06/12 14:07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2日電)台大農經系今天舉辦「農地農用及農舍」論壇,跨院校學者及農業界呼籲,跨部會、中央與地方聯手落實農地農用,才能防炒農舍。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說,羨慕學者可暢所欲言,會參考。

台大農業經濟系今天舉辦「農地農用及農舍」論壇,農委會與會單位做出以上表示。

台大農業經濟學系系主任吳榮杰指出,他非常贊成農地農用才是問題的根本與解決之道,針對農地如何農用來解決問題,比修法定義農民是什麼更重要,然後依循台灣對農業的需求,對農業政策徹底檢討才對,若把一切轉化為民粹問題,都是人民的錯,那政府就沒有責任了。

中興大學國際農業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兼主任陳吉仲表示,目前在農地上蓋的廟跟工廠,其實都有法規依據可以撤銷,「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3、15條,就有「可以廢止許可」的規定。

他再舉例,要防止農地與農舍買賣炒作,只要將「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對新購入持有農地年限2年改為10年,就可以遏止了,相關規定其實都有了,問題在執法者有選票考量,沒有落實,中央政府應扮演監督角色。

屏科大農企業管理系教授陳淑恩指出,問題不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農民定義要不要修正,問題在農地要農用,如何讓農產價值提高才有用。

她並說,與其花在農民身份上做研究,不如花錢在取締農地沒有農用,有農用就該給予獎勵,不合法就取締,至於輿論泛談問題是台灣民情不守法,她也存疑,因為台灣人在日本殖民的年代就都很守法。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蔡培慧建議,要防止農舍買賣將農地引進炒作市場,應建立「土地儲備制度」,讓農地與農舍的買賣先進入此制度中轉介,以確保轉手後都是農用。

農委會水保局副局長林長立表示,農地農用政策不變,但是因為全國違建太多,所以要加強稽查,而今年全國各地方政府回報已查報241件,當中有違規情事的有174件,計72.2%違規,並已要求提出改善作為及改善時程,相關查報結果,預計下半年在農委會官網公告。

關於宜蘭農田水利會會長許南山建議不要再於田區蓋農舍,另集中興建。林長立說,台灣農舍鄉村老舊都沒檢討,水保局會運用農村再生政策,推動住宅以聚落加公共區的興建模式推動,今年會針對宜蘭開始做。

陳保基會中表示,「我很懷念在台大教書的日子,可以像在座各位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對於學界的建議,他會參考。步出前被詢問「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會否如期於6月底公告上路,陳保基僅說,要看內政部作業情況而定。1040612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506120195-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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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2 15:30:2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5-6-12 15:48 編輯
屏科大農企業管理系教授陳淑恩指出,問題不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農民定義要不要修正,問題在農地要農用,如何讓農產價值提高才有用。
她並說,與其花在農民身份上做研究,不如花錢在取締農地沒有農用,有農用就該給予獎勵,不合法就取締,至於輿論泛談問題是台灣民情不守法,她也存疑,因為台灣人在日本殖民的年代就都很守法。

不合法就取締,用講的都很簡單啦!講難聽叫做供黑蕭威...
農地沒有農用只是違規,被抓包罰款一下就好,又不是違法要抓去關...

就和超速、違規停車、紅燈右轉、人行道上騎機車、行人未走斑馬線、自行車逆向...違反道路交通規則一樣....
沒抓到算賺到,被抓到也只要罰款就好! 怎麼可能抓得完?
我自己每趟出門,在沒警察沒照相的地方也可能會小違規一下啊!
要制止我不要交通違規也很簡單,用全民納稅的錢,在每個路口多派警察或照相取締就好了!

但納稅人養的警察不抓違法,殺人.放火.強盜.搶劫.強姦犯....
卻用來抓我這小違規?不符合比例原則,有違反行政程序法的嫌疑!
不抓別人的違規卻只抓我違規!則也可能政府以行政資源製造白色恐怖!

所以,終究要從源頭才能解決,以最少的行政資源(納稅人的錢)解決後面一堆衍生問題,
像這次改成"農舍"移轉由農民承接才能變更登記,就是以最少行政資源抓到要害!但同樣未必能解決。


日本殖民年代台灣人很守法,
是因台灣人連交通違規都可能會被日本人槍弊,若台灣美女交通違規可能被日本人強X!
若法律改成這樣,我同樣也不敢交通違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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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2 15:45: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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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News 發表於 2015-6-12 15:30
不合法就取締,用講的都很簡單啦!講難聽叫做供黑蕭威...
農地沒有農用只是違規,被抓包罰款一下就好,又不是 ...

所以改成農舍移轉由農民才能承接變更登記
符合比例原則
沒有行政程序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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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2 15:55: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5-6-12 16:03 編輯
藍影 發表於 2015-6-12 15:45
所以改成農舍移轉由農民才能承接變更登記
符合比例原則
沒有行政程序法的問題?


農地本來就是要農用,且只有農民才會把農地給農用,
允許農地上蓋免房屋地價稅的農舍,也只是為了讓農民就近務農,以提高農業產值.....
農舍不是蓋來給窮人住的社會住宅,也不是用來蓋田園景觀的房子。

農民只要有農地,就算沒蓋農舍,還不是照樣可以務農....
就像也人寫,哪個真農民會把農舍蓋在田中央吸農藥?

在過去連農地轉移都限制要農民才能承接,那時都沒有行政程序法的問題了!
未來只改為有農舍的農地限制農民才能承接,但不是農民照樣可買農地,
把法規修下去之後,怎麼會有行政程序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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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2 15:58: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FlyNews 發表於 2015-6-12 15:30
不合法就取締,用講的都很簡單啦!講難聽叫做供黑蕭威...
農地沒有農用只是違規,被抓包罰款一下就好,又不是 ...

我覺得像亂丟垃圾檢舉制度一樣, 開放檢舉達人拍違規使用農舍發獎金  檢舉達人會催件, 公務部門不敢太偷懶, 只好整天出差開罰單. 被檢舉的人也不會把氣全出在公務人員身上, 誰叫你被檢舉? (跟現在常見愛跟鄰居吵架會被檢舉違建一樣). 政府罰金收入多了, 賺大錢   就有錢可以請更多 22K 派遣工來開單   農舍問題半年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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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2 16:13: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5-6-12 16:18 編輯
lswang 發表於 2015-6-12 15:58
我覺得像亂丟垃圾檢舉制度一樣, 開放檢舉達人拍違規使用農舍發獎金  檢舉達人會催件, 公務部門不 ...


由檢舉達人拍違規使用農舍發獎金,
雖然不必養太多警察/公職人員,但檢舉獎金照樣要由其他納稅人(你我繳的稅)付出。

別人違規,卻要你我繳稅來補助檢舉獎金,難道你不會覺得很xx?
若罰款不多,乾脆我自己來違規以獲得更高利益,A更多錢不是更好!

像現在很多人用行車紀錄器檢舉交通違規,警察/公職人員只要看影片確實沒問題即可開罰,
但同樣沒有檢舉獎金,只能靠社會正義...

而農地未農用更麻煩,用影片/照片/文字檢舉之後,同樣要由公職人員實際查核才能開罰,
一般只要靠農地的鄰居/競爭對手/仇人檢舉就夠了! 就算提供檢舉獎金也省不了多少行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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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2 16:14: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些人是在辦公室談天....現在加強查緝的 都是合法農舍有無農用. 請問哪一大堆違建農舍跟鐵皮屋呢 ?? 人家合法的 一直查....不合法的 反而無資料可查. 順序倒了吧  .完全違法的先查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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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2 16:22:4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很多投資客說農地價格下跌會造成許多農會信用部呆帳問題.那一般的房地產價格下跌不就造成各銀行的問題嗎!房地產只能上漲不能下跌嗎?一般的農民哪有那麼多人會貸款.投資客居多吧!賺了錢放口袋.賠錢就丟給金融機構.適可而止吧!農地下跌投資客不是可以買進更多的農地嗎?反正農發條例修改也沒說限制自然人不能買賣.除非投資客滿手的土地而資金又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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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2 16:43: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alt 發表於 2015-6-12 16:22
很多投資客說農地價格下跌會造成許多農會信用部呆帳問題.那一般的房地產價格下跌不就造成各銀行的問題嗎!房 ...

請搜尋 "房地美" + "美國次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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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2 16:48: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6-15 02:26 編輯
大地主 發表於 2015-6-12 16:14
這些人是在辦公室談天....現在加強查緝的 都是合法農舍有無農用. 請問哪一大堆違建農舍跟鐵皮屋呢 ?? 人家合 ...


農委會早公佈數據:
合法申請的農舍裡近八成都是違規農舍。
看自己有沒有收到地價稅課稅通知就知道了,只要繳交地價稅,就意味已被判定是“非農地農用”者。
許多論主,趾高氣昂地講得一副自己百分之百嚴格落實農地農用,儼然違規的都是別人?
真起底後,我很懷疑能有幾人如自己認定的那麼無辜?
舉例言之,我很好奇,站友裡,有幾戶合法申請的農舍,事後沒加蓋圍牆的?

要刮別人鬍子前,還是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吧。
在酷吏之前,你即便是合法也不會是無辜的。
因為2000年總統大選壓力下通過的農發條例,在他們眼中,本就是推使台灣農地淪於覆滅的“惡法”。
合於“惡法”卻悖逆當今輿論風潮的農舍主人,你們自以為還有多少好日子?
政府要修理自恃合法就可以無事人般隔岸觀火的人,太容易了!
ㄧ紙行政命令,就可以讓你一夕傾家蕩產。

依我看,風涼話別說太早!
誰才真是笑到最後的人,還不知道呢!

合於"惡法"而以此驕人者,不妨參閱下文:




星期透視/農地應該停止吸食K他命
2015-06-07 02:11:49
聯合報 彭作奎/農委會前主委、亞洲大學講座教授

農委會原本預計六月底前修訂「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公告實施,卻因苗栗籍立委與行政院簡祕書長溝通後,發布新聞稿宣布暫緩,過程十分詭異,讓社會譁然,更對行政院在此關鍵預告時刻出來惹塵埃,感到不解!

根據報導,少數立委提出反對的理由不外是,因農地不能種房子後,農地價格下跌,會影響農民貸款、增提擔保品,或遭斷頭形成呆帳,侵犯農民權益,有立委揚言不惜杯葛農委會預算,捍衛財團的利益,令人匪夷所思。

根據農業金融局的調查,全國五大農舍濫建嚴重縣市,包括宜、投、花、竹、苗等縣農漁會信用合作社,總計一千五百億元的放款額中,以農舍為抵押品申貸者中,高達六成八,宜蘭高達九成,都不具農民資格。

換言之,此修正案對實際務農的農友影響有限,但卻可將農地種農舍的需求量大幅減少,優良農地暫得以維護,讓真正務農的農民權益與環境受到保護。

回顧過去,政府為保護農地、保護自耕農權益,當時土地法第三十條規定,耕地移轉的承受人,以能自耕者為限。換言之,對農地的管制是「管地又管人」。

由於買方資格受限制下,使得年輕、高學歷的人,因未具有自耕農身分而難以如願,導致農村勞力老化,粗放經營等凋敝現象;非農業的資金與管理技術也難以引進,不利農業結構的調整轉型。

在國際化、自由化的趨勢下,行政院希望農委會及內政部能檢討台灣的農地政策,提出制度性的變革。政策方向以「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為原則,也就是開放農地自由買賣,「管地不管人」,農地一定要農用,讓台灣加入WTO後,農業能引進資金、技術與年輕人,提高農業競爭力。

由於農地自由買賣後,任何自然人均可承購農地,如果允許農地所有權人在農地興建農舍,極易產生凌亂興建,對耕地的維持及農村景觀風貌將產生重大的影響。

因此,八十七年行政院提出的農發條例中第十八條規定,除了原有農地因繼承與分割、且未有農舍者之外,「新購農地不得興建農宅」,藉以落實農地農用。

遺憾的是,行政院的版本引起農業縣市所選出的「老農派」立委圍剿。當行政院版「農發條例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審議時,當時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等人提出「黨團版」,與上述理念完全背道而馳,個人無法接受而辭職。

法案審議受大選、銀行及農會信用部呆帳逾期放款比例過高等因素的綁架,在新主委的妥協下,快速通過國民黨版本,且未明定農宅興建與買賣人資格,成為濫建農宅的亂源。

當今的農發條例不但沒有達到引進資金、技術與年輕人的政策目標,卻引進豪華別墅、汙染、退休人員與貴婦,造成農民仇富心態。讓農業在不知不覺中吸食K他命,渾然不知農業與農村價值被腐蝕而殆盡,更成為國際研究鄉村發展、社會學家與建築界的笑話!

台灣的農地經不起再十年的蹂躪了!深切期盼行政院拿出決心與勇氣,盡速讓新辦法核備實施,堵住毒品持續進入農村,建立公平、和諧與正義的農地政策,讓財團的游資走到不傷害國家長期利益的投資上,使社會與國家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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