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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兩位回覆
如果,只是電話詢問時,承辦人員會錯意,倒是還可以接受。
我想,再去詢問清楚好了。
以下是陳情函,只把縣市名稱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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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請問「○○市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資格條件審查表」裡,「一、申請人是否為農民」是否一律須「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
說明:
1.相關法令
(1)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之1規定:「農民之認定,由農民於申請興建農舍時,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後認定之。但屬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或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2)該條立法說明略以:「…三、惟屬農民健康保險或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因其實際從事農業生產業經審查認定,爰規定此類農民得免予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並免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後認定。」
(3)前述審查表的備註欄「(二)申請人所提出條件類別為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者,應注意下列事項:...2.申請人應檢附左列1至7相關佐證資料之一,...」
2.查,前揭辦法第3條之1但書,及立法理由所示,具有農保資格者似應免附農業生產佐證資料,並免經會勘認定。
3.次查,審查表之審查項目第一項係依據本辦法第3條之1,應符合該條但書規定。備註欄記載「條件類別為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者」,應係區分「條件類別」是哪一種,判斷是否須要檢附生產佐證資料;換言之,非屬農保或健保3類者,才是應檢附生產資料的「條件類別」;如此解讀始符合該辦法第3條之1立法意旨。
4.因在電話詢問時, 貴處表示不論是否具有農保資格,一律須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惟似與法令規定不同,為求慎重以符合法令,煩請 貴處予以回覆,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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