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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6-8-27 21:01
該不會隨便指著一筆地說――這是我承租的。然後就可以賣出收錢了。買方一問,就說我也不知道。
...
是這樣的
其實賣家是我姻親親戚
他們的祖厝在那塊地上緊鄰我家後院,那塊地鄉裡的人都知道以前就是他們在使用,
我父母也深信他們有權賣這塊地
買賣前我確認過只有一個地號(3月查詢),直到11月買賣前代書才查出那塊地又分割出一個地號(他的承租範圍),
我也被說服起碼他承租的範圍還可送國產局買地,而沒承租的部分用佔用的方式還是可以當庭院使用
我也被
這塊地以前就是他們在使用=他們有權力賣這塊地,這觀念所困
交易的方式我爸居然就直接把錢都匯給他...沒有所謂的信託
這塊地最早在94年由我表哥以祖厝的名義去辦承租
承租人是他老爸跟他叔叔(轉賣給我的老兄)
後來要換約的時候他叔叔沒蓋章導致換約失敗,
然後他們可能認為心血被糟蹋了祖厝的權利都讓渡給他叔叔
由他叔叔去承租,因為整個過程是我表哥再經手的
他叔叔根本啥資料都沒有,問我表哥或者他叔叔的內容大部分都在指責雙方的不事,
實在很難去拼湊事實,所以才想找當初經手的代書,因為聽我表哥說
那個代書當初有規劃過怎摸開發這塊地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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