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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黑面 於 2009-8-31 17:02 編輯
非保育野生竹雞 抓1隻罰6萬 ...
2home 發表於 2009-8-31 11:55
好可怕的法律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不是 保育類動物保育法, 所以不只保育類動物受到保護, 連一般類的野生動物都受到保護.
法規 --
http://law.moj.gov.tw/Scripts/Si ... 5%A5%CD%B0%CA%AA%AB
相關報導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16/today-so1-2.htm
野保法加持 抓隻麻雀也不行
〔記者游明金、邱顯明、游太郎/綜合報導〕宜蘭縣政府農業處指出,不只是保育類動物,一般類動物也不能任意捕捉,不要說是竹雞,抓隻麻雀都會犯法。
農業處說,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規定,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還可併科20萬元至100萬元罰金,很多人都知道保育類動物不能抓,卻不知道一般類野生動物也是受到保護的。
非學術研究 獵捕須申請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規定,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應在地方主管機關所劃定之區域內為之,並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受託機關或團體申請核發許可證。
(此段原文有關魚類部份刪除, 因與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3 條有所牴觸)
花蓮縣政府農業局技士王忠義則說,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規定,台灣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也可申請獵殺一定數量的一般類野生動物。否則,無論是漢人或原住民非法獵捕非保育類動物,都會受到行政罰鍰。
請注意, 野生動物:係指一般狀況下,應生存於棲息環境下之哺乳類、鳥類、
爬蟲類、兩棲類、魚類、昆蟲及其他種類之動物。(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3 條)
所有的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野生動物都受到保護, 而且包含 魚類、昆蟲及其他種類之動物。
除非是
一、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者。
二、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
三、傳播疾病或病蟲害者。
四、有妨礙航空安全之虞者。
但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情況緊急外,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在緊急情況下
,未及報請主管機關處理者,得以主管機關核定之人道方式予以獵捕或宰
殺以防治危害。(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21 條)
所以,在2Home看到的長蟲, 猴子等, 請謹慎處理, 並且儘量不要張揚.
獵捕證, 垂釣證
( 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 19 條)
依本法第十七條或第二十條規定申請許可證,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身分
證明文件及本人最近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向獵捕、垂釣區域所在地之
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提出。經核准者,應於接受講習,並繳交獵捕
、垂釣許可證工本費後,由主管機關發給許可證。
許可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戶籍地址及聯絡地址、身分證明文
件或護照號碼。
二、使用器具。其係使用獵槍者,應登記槍照及槍身號碼。
三、適用地區、有效期限及期滿時許可證應重行申請。
四、得撤銷許可之事由。
五、許可獵捕、垂釣野生動物之種類及數量。
六、保育注意事項。
許可證污損或遺失者,得申請換發或補發,並繳納工本費。申請換發者,
應檢還原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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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面喇飛,有佇喇塞,么擱袂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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