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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阿俊
近期重測,原本與鄰地有界址糾紛,協調不成走法院,原相鄰地界為1&2,結果最後判定A地上方建物(標紅虛線者)沒有侵占B地,他是蓋在A地上,且A地的地界變成 3&4,如此一來,地政所說他們須依照法院結果,所以相鄰地界移到3&4,所以B地的土地面積就會減少,這種說法實在難能接受,法院裁定只有說沒佔線,並沒有說面積會少阿?照理來說若邊界變了,理論上B地&C地 的邊界應該也要向右平移,但地所說,沒辦法,因為其他地方都測好了,不能移動,但,這樣不就損失了B的權益了嗎? 地政所說不然就幫妳們送協調... 我只問他一句話,這樣代表我又要跟C地去協調嗎 ? C地會同意向右平移嗎? (C地與B地相鄰已有建物) 這樣不就要得拆屋還地 ? 不就又回到原點? 原本跟A協調,現在變成跟C協調,地所說 法院判下那條線有問題,但它們也必須服從結果... 這樣來來回回,實在很浪費時間,沒有辦法知道當時法院判決期間發生甚麼事,但,結果卻又要轉嫁到老百姓身上去協調,這種做法實在... 寫出來是想聽看看各位有無想法、建議 ? 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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