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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5-5-20 17:20 編輯
yflin 發表於 2015-5-19 16:19
農委會新規定非農民不得擁有農舍???
同理推論
非商人不得購買商業區房子?
軍人只能買眷村?
公務人員....
火燒到哪裡就滅哪裡!
真的!!!!!!!生病了!!!!!!!!
你的比喻有點....
商業區住宅區都是建地,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且"有錢"就可以擁有!
但像原住民保留地,則只有原住民才可以持有。這是原住民的特許......
若總統不是原住民,連總統也不能持有原住民保留地!
農民可以任意買建地, 甚至嬰兒或被關在牢裡的人也一樣可以持有建地...
商業區地價稅比自用住宅還貴,水費電費也比住宅貴,
商業區不做商業賺錢,商人想在商業區當住家也無所謂,只是要多繳地價稅/水費/電費而已!
眷村是軍方國有地的房子,軍人只能住,但不能持有眷村或買賣軍用地啊!..
若國有地釋出,則必須公開標售...價高者得。
若眷村改建,也同樣要經過這些程序,原本住那裡的軍人只能優先+優惠承購。
而農舍是蓋在不用繳地價稅的農地上,並不是蓋在建地上,
是對農民就近從事農業的特許...所以必須限定從事農業的農民才能持有農舍,
否則商人、上班族、投資客...也有農民的特許持有農舍,這叫做出錢的人就有特許,也剝奪了農民的特許,
對農民而言相當不公平,且對農業也相當不利! 缺點是農民比較難靠賣地賣房賺錢!
但賣農地/賣農舍,並不算是農業生產的產值...
所以,農舍限農民持有的法規或行政命令,算是師出有名!
對有不少農業產值或想務農的農民會相當支持,較容易擴大農業規模,從事農業也較容易獲利,
對於想賣地/賣房賺一票的農民,可能會不爽!
但因為都算是少數,就算有少數立法委員碎碎念,恐怕也難以回天!
主要只卡在如何認證為"農民"。<=也要從這裡鑽法律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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