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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SHAOWW 發表於 2015-6-8 12:34 
~~~興建農舍之農民資格、最高樓地板面積、農舍建蔽率、容積率、最大基層建築面積與高度、許可條件、申請程 ...
您點出要害了!
雖然後知後覺,我正是自恃無力讓90%面積徹底做到“農地農用”,而只能知難而退。
相信,2home站友裡跟我有同樣覺悟的人,不在少數。
畢竟,90%面積農業農用,那需要非比尋常的專業度。我愧而弗能,若有退場機制,願順勢自行告退。
但新法不但沒給予退場機制,反形同要將這羣“因為政府長期疏於嚴格把關”而誤蹈圈內的築夢者,當作是不具格的“假農民”給一舉殲滅。而且,不單是錯估法令森嚴的“假農民”,亟需賣田養老或貸款孔急以應急難之需的“真農民”,也一併陪葬其中。
我要質疑的是:
農委會非得這麼走極端不可嗎?
是什麼非得如此的理由,讓陳保基殺紅眼了!
一般內閣官員,就算要修法,為了政通人和,便於推行,總會拿捏下手輕重。但陳保基對自己的出手輕重,似乎是個沒底限的人!我不能不感嘆:空有理念,卻不近人情、不顧現實形勢、也不理會修法歷史前因後果的內閣官員,實在是個災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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