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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了某一個社團的建議內容
原本台北人來宜蘭是不敢買沒有鄰居的地或農舍,因為他們怕有治安上的疑慮,但是自從4年多前有人上任後,一直恐嚇要修法不能蓋農舍,造成農地持有人的恐慌以致大家搶申請建照蓋農舍,就算是借錢也要來蓋 因為深怕財產會縮水,所以前4年農舍的申請量將宜蘭20年的農舍量一次蓋完,後來又利用水利會的手段來限縮建照,百姓是這樣的,越怕就越會搶,所以就造就了營造工人賺到錢買巿區或建地的建案,通車方便台北人也買不起當地房子就乾脆搬來宜蘭買。
我是建議:
1) 社團設不公開,要連署就私下連署,最好找說客去遊說立委修法,一次就到位,別讓大家有搶建的機會。
2) 別一天到晚主張什麼耕者有其田,地主們都快嚇死了,現在巿面上已經有傳言說租佃的人要要求政府給予保障,最好恢復375減租或耕者有其田,因為地主只是農地所有權人並非農民,農地應該交給"農民”。
3) 五十二甲溼地地主應有的權益應予以保障,不能無限上綱的要求他們無條件奉獻保育,裡面可是有一大堆的田是建地的,如果再一直無限上綱的話,我們住在溼地內的社區也會恐慌,深怕將來你們也會要求我們拆除(我們是108戶集合住宅,居民500人不到),如果你們站在地主的角色來設想,我想會有一個好的解決方式出來。
4) 別再說什麼修農18條了,乾脆就主張廢掉,一了百了。
5) 再者一直說要別人違規什麼的,我是建議說的人先檢視自己的家有沒有違規,陽台有沒有外推、室內裝修有沒有申請、結構有沒有和原來使照結構相同、騎樓有沒有淨空、有沒有增建圍牆、大門、廚房、停車庫。凡建物平面圖上面沒有的東西都是要經過申請雜項執照才能蓋的,有想了解的人可以去縣巿公所建管課領自己房子的平面圖來對照一下,不然到時被人打臉就不好看了。我是不敢說什麼的因為我們社區本身建20年前蓋好時建商就違規一堆設施了,社區的地下室停車位全宜蘭合法的並不多,很多都是用防空避難空間來劃出停車格的,社區圍牆、警衛室很多都要經過申請的,更別說一堆頂加的公寓了,你們指責別人錯誤的人自己本身作到全部合法了嗎?
以上是我個人的私人意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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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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