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chou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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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新法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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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發表於 2014-2-8 21:22: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阿俊 發表於 2014-2-8 16:28
老農是"地"是符合老農的資格  如果你買下來過戶後  就變"新農"

了解!!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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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發表於 2014-2-9 11:19: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ERIC1050 發表於 2014-2-8 11:05
謝謝阿俊大的答覆,農地是89年以前就有的,符合老農資格,A地之所以跑法院是因為持分者之一,死亡多年無&#3 ...

  去年11月才將相鄰的二塊地做合併。

  二塊都不足坪,需合併才能蓋農舍。據地政人員告知,合併之後,持有日期是從合併日起算,非從當初持有日起算。知道之後,趕緊做合併動作,以免將來要蓋農舍時,又要重新等二年。

  以上是個人在花蓮市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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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當下,珍惜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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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發表於 2014-2-9 19:13:3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人間過客 發表於 2014-2-9 11:19
  去年11月才將相鄰的二塊地做合併。

  二塊都不足坪,需合併才能蓋農舍。據地政人員告知,合併 ...

因為每次政府的解釋都不同  所以我才勸可以作的事  要馬上作  政府的話可以聽 才有鬼
同一件事  換一個負責的  解釋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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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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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發表於 2014-2-17 21:39:5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人間過客 發表於 2014-2-9 11:19
  去年11月才將相鄰的二塊地做合併。

  二塊都不足坪,需合併才能蓋農舍。據地政人員告知,合併 ...

搞錯了吧,需要再去問清楚,
怎麼會是"地政人員"告知,
地政人員又不發建照,又不管農舍,
應該去問縣政府建管課吧!!
代書都應該知道,問代書也行.

據我所知(問代書)只要買農地登記日及入戶籍在該地所屬縣市滿兩年即可,無關合併分割日期.(當然要合併的多筆農地都要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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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發表於 2014-2-20 08:22: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阿俊 發表於 2014-2-9 19:13
因為每次政府的解釋都不同  所以我才勸可以作的事  要馬上作  政府的話可以聽 才有鬼
同一件事  換一個負 ...

花蓮山坡地可以蓋農舍了 是真的嗎
那 森林區 農牧用地也可以蓋嗎?
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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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發表於 2014-2-20 09:06:4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TSHAOWW 發表於 2014-2-20 08:22
花蓮山坡地可以蓋農舍了 是真的嗎
那 森林區 農牧用地也可以蓋嗎?

森林區農牧用地  原本就不可以蓋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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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發表於 2014-2-20 09:17: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阿俊 發表於 2014-2-20 09:06
森林區農牧用地  原本就不可以蓋


以前我看的資料
還是申請都不會准

姓  名
 楊 先生/小姐


留言主題
森林區農牧用地可否蓋農舍


留言時間
2012/5/16


內  容
您好:
請問森林區農牧用地可否蓋農舍


回覆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水保農字第1011811832號

楊先生:您好!
您101年5月16日致本局首長信箱郵件,所提「森林區農牧用地可否蓋農舍」事宜,本局敬復如下:
依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現行規定,森林區農牧用地興建農舍應依法申請並獲得許可後方可辦理。
敬祝
健康平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首長信箱 敬啟

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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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發表於 2014-2-20 11:37: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TSHAOWW 發表於 2014-2-20 09:17
以前我看的資料
還是申請都不會准

蛤  我弄錯了  好像可以



第五條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興建農舍:
一、非都市土地工業區或河川區。
二、前款以外其他使用分區之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或林業用地。
三、非都市土地森林區養殖用地。
四、其他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興建集村農舍:
一、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
二、非都市土地森林區農牧用地。
三、都市計畫保護區。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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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發表於 2014-2-26 23:37: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人間過客 發表於 2014-2-9 11:19
  去年11月才將相鄰的二塊地做合併。

  二塊都不足坪,需合併才能蓋農舍。據地政人員告知,合併 ...

土地謄本上有2個部分註明日期,上方是標示部下方為所有權部

若是同一人將2筆合併,標示部會改變而所有權部不會變動,

2年的起算以所有權部標示的日期往後推2年.

所以合併後不一定要2年.若仍有疑慮,可電農田水利會問,或當地縣政府建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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