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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tsou4 於 2022-1-12 07:09 編輯
人生第一次因刑事進高檢偵訊 統合一下心得
發生的小失誤:沒有請家裡地主到庭、文件沒有一次交齊還缺複印(分三次呈被檢察官白眼說要一次交)、第三次交的文件失去陳述機會、發言說話速度太快、竊佔主題被原告帶風向成通行權檢察官有點偏向原告,問訊時間預估20分硬被拖到45分鐘。
因於地檢署即判定被告(我)不起訴處分,原告不服提再議送高等檢察署。
兩邊都省錢沒請律師,親自上陣。
被告陳述使用自家土地無佔用原告土地,並持土地權狀、原告土地106&110鑑界地界圖、被告土地110年鑑界地界圖、現場照片地界示意圖。
滿滿十足的誠意說明完,檢察官對我的文件和自述頻頻嘆氣(是覺得小事卻很麻煩嗎?)之後來回換問原告意見。
原告扯既成道路開了25年(我回在106年就被原告阻擋破壞了,而且空口白話沒有全體地主同意書,這不是公用馬路都是私人土地)
檢察官問原告訴求?希望讓大家車輛能過(我回106起原告帶頭封路,寬度只有40cm人勉強能走,鄰地、附近住戶、村長、及我們地主數年沒人反對,看在都是同宗族親戚關係對原告不提告也同意他使用自家地,如今我也是私人地放東西,寬度3尺機車都能過,沒有全都封死)
檢察官問及原告為何要封路?(我回原告另外有民事通行權糾紛一審敗訴,二審進行中未結案,所以可能是原告律師要他把封路拆掉這麼做來試圖影響二審判決?)原告就開始支支唔唔讓我到處撿到槍
本來檢察官還建議雙方去開調解會?或下一庭傳喚地主?
最後檢察官自己也知道雙方立場的堅持無可協調。
因為沒佔原告土地,即問原告是否撤告?原告扯不下去就很快同意撤告。(司法可性度真的有問題,可以這樣給人當害人工具,還刻意保護原告)
我還替檢察官問原告:你確定?怕反悔又想要提告!
(檢察官說的好聽,要讓雙方圓滿落幕那是給原告台階下,廢話能喬原告就不會再議!原告提竊佔扯通行權,又不是他的土地也不是他家的車要走,管他別人家的事莫名奇妙,根本想害人刑罰坐牢)
高檢撤告,就以地檢原判決,不起訴處分結案。
準備的受偵查文件瞬間變廢紙,缺件也不用補了,原告根本來鬧狗的
本來打算再議庭平安下庄後立即對原告提誣告自訴,給亂吉人的人付出代價。
庭後原告么弟介入協調,提兩全的方案要原告拿出錢來給我們拓寬水泥路來換通行權3*70m土地?
到庭前幾天還聽土匪放風聲要聯合另一位胖土匪(他家的山沒路還要過我們的地)來告我!是嚇小孩子?看來是沒招狗急跳牆了
誣告計劃就延期,追訴期20年隨時揮棒,就等原告和路口鄰地主簽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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