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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快樂農夫 於 2018-12-21 19:20 編輯
用你太太名義買,她可能就不會那麼反對了. 不然去找你岳父母談,請他們協助或許有幫助.
夫妻間為買賣房地產而激烈爭執並不恰當. 有時候只能無奈的接受"無緣"
我有好幾次的機會看中一些好物件要投資,也都因為太太迷信什麼路衝,什麼....一大堆讓我火大的理由.但錢從年輕時就被她掌控了,我也無可奈何. 事後證明我都對,但也無可奈何.
但甲地沒有買成,我們才有錢有機會買乙地. 還是賺了.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失之東隅收之西隅. 也一樣.
所以大大您大可不必太生氣您太太. 錢守著就有迎接下一個機緣的機會. 吵翻了對雙方都不好.
96年我邀太太去花蓮玩,仲介介紹一塊地在東華大學旁,她玩得很開心.我們只看了5分鐘她就答應讓我買.
下次你要帶你太太去看你中意的地,先帶她去附近的風景名勝玩一玩再吃個大餐,然後才去看那塊地,也許會順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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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義沒有終極的答案,可以是沒有意義也可以是有意義.端看你在生命的每個階段所想賦予或根本不去想這個問題.
生活的目的只有三個,首先是賺錢維持存活,再者是在為下一個階段的生活做準備,直到死亡。
另外一個是坦然的去接受或享受過去所準備的當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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