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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dywow""
一、分割後持有大小超過0.25公頃,即使是1/2或是1/3持有的法拍地都仍可以考慮。
二、但是建議要注意有無道路可以通行,如果沒有,則除了要告土地分割以外,還要另外提出通行權訴訟。
三、如果是山坡地,則開發前要取得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水土保持計劃等許可,所以很麻煩,因此建議如果確實有意願,要先請代書或親自去一趟鄉鎮公所,查清楚是否為列管之山坡地,如未經許可開發山坡地,除了有行政罰鍰以外,還有刑事責任,不能不小心。
四、土地分割分為原物分割及變價分割兩種,原則上超過0.25公頃是原物分割,原物分割以參考佔有現狀為原則,但如果不公平或者地上物價值不高,則法院還是會按公平合理之方法為之,所以不會太離譜。
:roll:
哇...感謝詳盡的回答,真是受益良多,不過您的回覆又讓我產生了幾個問題...
1. 如果是袋地不臨路,但是鄰地有私路可供連絡正常道路,那麼您說的通行權訴訟是否可行,成功機率大嗎?因有聽說一般這種狀況都要付一筆錢給鄰居,還不是很能保障通行權的呢...
2. 您所謂的山坡地需要申請開發許可的是所有的山坡地嗎?比如說山坡地保育區,但是使用分區已經鑑定為農牧用地的也需要嗎?
謝謝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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