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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大ㄟ..
可以這樣子反推嗎!?
土地設定抵押是指土地所有權人(為債務義務人)..也就是說地主向銀行借錢由此筆土地設定押)
但是地主如上#5所解釋..並可辦理過戶?? 而銀行部份沒有塗銷)
這有可能嗎!..
而銀行部 ...
rdmigo 發表於 2011-5-20 18:58
1)巿面上 大台北房子動不動上億 可是並不是人人都有現金可以買 也不是每個屋主都沒貸款 請問 你們買房子時 遇到賣方有貸款 你會要求他清償完再拿出來賣嗎?當然大部份都不可能 舉例 一間房子要賣5000萬 他房貸是3000萬
你的交款順序就要設定為 A訂金500萬 B完稅1000萬 C過戶後 買方借新還舊還了賣方借的3000萬 D尾款500萬交屋款
2)你看房子 一定要看謄本 才會知道怹有沒有借錢 有借錢 買方就要注意算清楚了 房子有抵押借款 有利於賣方 房子無抵押借款 不利於賣方 為什麼呢?
A)賣方無借款 但買方買房子要借多少?借不借的出來 ?不知道 但通常買方有權指定代書 如果他們串通好了 怎辦?
B)賣方如果有借款 就可以採用借新還舊的方式下去交付款項 對雙方都有保障 因為買方如果有注意 應該是把房貸餘額的款項留在過戶後才能交付 不論是借新還舊或交付現金
3)抵押權為一種物權 不因所有權移轉而消滅 所以權無論怎麼轉 抵押債權人仍可對本不動產進行處置 但 債務人仍為原借款人 所以 假設
一個房子抵押借款設定了新台幣5000萬 後來事後移轉給第三人(買賣或什麼方式都算) 但後來利息沒繳了 債權人要法拍了 他的算法是
A)假設拍賣了4000萬 債權人拿回4000萬 剩下的1000萬及利息找誰要呢? 答案是原"所有權人"...也就是簽借據的那個人
B)假設拍賣了6000萬 那債權人拿回5000萬 剩下的1000萬誰可以領呢? 答案是"不動產現在的所有權人"
所以 以前巿場上有賣方設騙局 告訴中人或買方要賣屋 卻沒說有借款 買方也沒去查謄本 也約好要交款了 但是全用現金 結果是現金買屋 原貸款卻沒塗銷 被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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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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