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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ch 於 2012-8-21 10:32 編輯
9# larchi
larchi 大
無論是資料不正確或是天然地界受破壞,我仍然認為既然科學的GPS資料已經建立,
應改為一致的科學資料認定若仍習慣於舊法,使用指界與天然地界來測量,
那衝突將沒完沒了,公務機關需要建立一定的威信,這樣才能讓百姓有依據,
如果公務機關明明同一機關同一辦公室,有人用指界,有人用天然界,有人用GPS,
毫無統一作業,每次量都差十幾公尺,那往後百姓就選擇性接受,最後變成誰大聲誰贏,
法官就以誰受到比較多支持判定誰拆屋,這樣更糟,
大家不要以為爭議部分保持模糊地帶隨便就好,如果你鄰居跟你一樣認知,那是幸運,
如果不是,你退一米,他認為要退十米,那就慘透了
windidf 大
很多山坡地既成道路是由鄉公所養護,很多溪邊水泥護堤也是
這些施工時大部分都不會鑑界,申請的地主說怎麼做,或是現有地形怎麼好做就怎麼做
所以這些設施是不可能與地籍圖相符的
rongo大
同上原因,地界在馬路上是正常的
還有,做水溝也不一定會通知你,只要申請人說了他同意,這都是他的土地
工務單位就來施工了,當然你想當這申請人最好先選個鄉代,成功率比較高
鑑界結果只有面寬數值??你應該被騙了,你的深度部份可能不太好量,
地政人員騙你簽名了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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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的小屋,小小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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