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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有關農舍配蓋相關問題和法令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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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5 18:23: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個法條很怪 似乎真的在卡投資客 但會不會真卡到實際有需求的農民
如果有的農民 一開始只需一層樓 他日人口增加 想增建 就變成只能違建了
然後政府又管不了違建 滿街都是違建 等到大家都這樣 再來就地合法??
好像 ...
kevin 發表於 2013-2-5 17:28

套句最近一直在說的
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將來法令是否會改變  還在觀察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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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3-2-5 19:42: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套句最近一直在說的
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將來法令是否會改變  還在觀察
阿俊 發表於 2013-2-5 18:23


  從最近時事可得知信賴保護原則已經退流行了,目前開始流行它的反面:情勢變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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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3-2-5 20:47: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從最近時事可得知信賴保護原則已經退流行了,目前開始流行它的反面:情勢變遷原則。
pineman 發表於 2013-2-5 19:42

哈............沒錯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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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3-2-5 20:50: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個法條很怪 似乎真的在卡投資客 但會不會真卡到實際有需求的農民
如果有的農民 一開始只需一層樓 他日人口增加 想增建 就變成只能違建了
然後政府又管不了違建 滿街都是違建 等到大家都這樣 再來就地合法??
好像 ...
kevin 發表於 2013-2-5 17:28

其實就和央行用限縮房貸打房一樣意思

真正須要的人總是被打最痛..

口袋深的人永遠是口袋深  能向銀行借到錢的人  不管怎麼緊縮還是借的到錢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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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3-2-8 11:48: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依照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草案(已於101.12.24預告終止),農舍可以分期興建,申請人只要符合第三條第一項資格即可.
第三條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且其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一、 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者。
        二、 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者。但參加興建集村農舍建築物座落之農舍用地,不在此限。
        三、 申請興建農舍之該筆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二五公頃。但參加興建集村農舍及於離島地區興建農舍者,不在此限。
        四、 申請人無自用農舍者。至申請人已領有個別農舍或集村農舍建造執照者,視為已有自用農舍。但該建造執照屬尚未開工且已撤銷執照者與原申請案件重新申請者,不在此限。
        五、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並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第八條 興建農舍起造人應為該農舍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人。
興建農舍應注意事項如下:
..
..
      八、同一筆農業用地僅能申請興建一棟農舍,採分期興建方式辦理者,申請人除原申請人外,均須符合第三條第一項資格,且農舍建築面積應超過四十五平方公尺。但農業用地面積在四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因農業經營需要經直轄市、縣(市)農業單位或其他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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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9 18:44: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aotsen2004 於 2013-2-9 18:50 編輯
其實就和央行用限縮房貸打房一樣意思

真正須要的人總是被打最痛..

口袋深的人永遠是口袋深  能向銀行借到錢的人  不管怎麼緊縮還是借的到錢
阿俊 發表於 2013-2-5 20:50


小白兔在森林裡散步,遇到大灰狼迎面走過來,上來“啪啪”給了小白兔兩個大耳光子,說“誰讓你不戴帽子”。 小白兔很委屈的走了。

第二天,她戴著帽子蹦蹦跳跳的走出家門,又遇到大灰狼,他走上來“啪啪”又給了小白兔兩個大嘴巴,說“誰讓你戴帽子。”

兔兔鬱悶了。 思量了許久,最終決定去找森林之王老虎投訴。

說明了情況後,老虎說“好了,我知道了,這件事我會處理的,要相信組織哦”。

當天,老虎就找來自己的哥兒們 大灰狼。 “你這樣做不妥啊,讓老子我很難辦嘛。 ”

說罷抹了抹桌上飄落的煙灰:“你看這樣行不行哈?你可以說,兔兔過來,給我找塊兒肉去!她找來肥的,你說你要瘦的。她找來瘦的,你說你要肥的。

這樣不就可以揍他了嘛。

當然,你也可以這樣說。兔兔過來,給我找個女人去。她找來豐滿的,你說你喜歡苗條的。她找來苗條的,你說你喜歡豐滿的。可以揍她揍的有理有力有節”。

大灰狼頻頻點頭,拍手稱快,對老虎的崇敬再次衝向新的顛峰。

不料以上指導工作,被正在窗外給老虎家除草的小白兔聽到了。 心裡這個恨啊。
  
次日,小白兔又出門了,怎麼那麼巧,迎面走來的還是大灰狼。

大灰狼說:“兔兔,過來,給我找塊兒肉去。

”兔兔說:“那,你是要肥的,還是要瘦的呢?”

大灰狼聽罷,心裡一沉,又一喜,心說,幸好還有B方案。

他又說:“兔兔,麻利點快去給我找個女人來。”

兔兔問:“那,你是喜歡豐滿的,還是喜歡苗條的呢?”

大灰狼沉默了2秒鐘,抬手更狠的給了兔兔兩個大耳帖子。 “靠,誰讓你不戴帽子。”



解讀:你永遠鬥不過,制定規則的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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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10 00:57:5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解讀:你永遠鬥不過,制定規則的人
aotsen2004 發表於 2013-2-9 18:44


另解:制定規則的人,永遠鬥不過會找漏洞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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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20 20:52: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請問 配蓋的農舍~不能在合法增建是哪一條條文?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 ... 3/gov10/num2/E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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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20 22:05:2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3-3-20 22:09 編輯
請問 配蓋的農舍~不能在合法增建是哪一條條文?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 ... 3/gov10/num2/Eg.htm
hiphopkazuya 發表於 2013-3-20 20:52

第八條第八款
剛開始看  可能會弄混..

同一筆農業用地僅能申請興建一棟農舍,採分期興建方式辦理者申請人除原申請人外均須符合第三條第一項資格,且農舍建築面積應超過四十五平方公尺。但農業用地面積在四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因農業經營需要經直轄市、縣(市)農業單位或其他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第三條第一項......
就是那5個條件了

這個比較新  是今年二月份才又檢討的http://wusj.sg1012.myweb.hinet.net/newlaw102/(1011217)newlaw.pdf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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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20 22:10: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8# hiphopkazuya
配建可合法增建
但是要原本老農才可以可合法增建!!

八、 同一筆農業用地僅能申請興建一棟農舍,
採分期興建方式辦理者,申請人除原申請人外,
均須符合第三條第一項資格,
且農舍建築面積應超過四十五平方公尺。
但農業用地面積在四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因農業經營需要經
直轄市、縣(市)農業單位或其他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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