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凱文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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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蔡鳥求救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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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07-5-5 19:06:4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贊同大和兄的說法.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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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07-5-5 20:49:4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個人以為這個「技術服務團隊」如果"真"的是縣府輪派來的 不可能隨便看看就可以開立安全證明收5萬了事的~
一般真正的「技術服務團隊」替當地政府初勘解決當地人民的工程問題, 如果當場可以"當機立斷"通常是不會收費的; 如果是不能當機立斷結案,通常會建議後續尋求正常程序請求相關專業團體實地鑑定解決,不可能由「技術服務團隊」跟人民收費了事.最重要的事是這種事情一定是由縣府承辦人員與民間"義務"專業團隊輪派成員一同到現場會同業主一起會勘,絕不可能僅由輪派到的「技術服務團隊」單獨前往~

請問何兄花費5萬取得的安全證明內容為何? 是由何人開立簽署? 不是阿貓阿狗就可以隨便開立安全證明的~ 也不是隨便"目視"就可以開立安全證明的,至少需現場丈量取樣偵查然後經過計算印證其安全性後方可據以開立安全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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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07-5-5 21:01: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dahoo""

何兄:
換個思考模式
您得感謝縣府的便民措施 :
顧問公司與縣府是有勞務契約的(他不能拒絕)
您話沒聽仔細  (角色互換.您會簽的手發抖 : )
站友有過申請農機室的經驗
承辦人員的答覆可在版面搜尋 :
請體恤承辦員的辛勞與壓力

收費5萬得承擔風險
您已將風險轉嫁給縣府了

風險在哪?
萬一豪雨.風災來襲,導致擋土牆崩塌造成下游居民財損或人傷
那....
簽署的技師,輕者取消證照,重者可得要吃好ㄧ陣子免費的三餐
:

花5萬,您說值得否?

Dahoo兄分析的甚是,
簽署的技師收費這五萬元,是要承擔將來可能的風險。
換這個角度思考,也滿有道理的。 :roll:
用心觀察一切,激發無限創意,發揮最大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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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07-5-6 01:05: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承擔風險?當年林肯大郡事件有誰出來承擔?
走馬看花十分鐘要價5萬!
擺明就是圖利他人,升斗小民又能奈政府何?

有問題想請教諸大大:
若當初凱文何兄依規定申請簡易水保,
且按照目前完工樣式施作,
完工後不知是否須勘驗?由哪單位勘驗?需勘驗費嗎?


祝福凱文何兄能破財消災,此後一路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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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07-5-6 10:52: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zeanyang""
個人以為這個「技術服務團隊」如果"真"的是縣府輪派來的 不可能隨便看看就可以開立安全證明收5萬了事的~
一般真正的「技術服務團隊」替當地政府初勘解決當地人民的工程問題, 如果當場可以"當機立斷"通常是不會收費的; 如果是不能當機立斷結案,通常會建議後續尋求正常程序請求相關專業團體實地鑑定解決,不可能由「技術服務團隊」跟人民收費了事.最重要的事是這種事情一定是由縣府承辦人員與民間"義務"專業團隊輪派成員一同到現場會同業主一起會勘,絕不可能僅由輪派到的「技術服務團隊」單獨前往~

請問何兄花費5萬取得的安全證明內容為何? 是由何人開立簽署? 不是阿貓阿狗就可以隨便開立安全證明的~ 也不是隨便"目視"就可以開立安全證明的,至少需現場丈量取樣偵查然後經過計算印證其安全性後方可據以開立安全證明的.


1.係金A
921「技術服務團隊」到災區鑑定,真的很辛苦(災區居民能體會),
是由縣府承辦人員與民間"義務"專業團隊輪派成員一同到現場會同業主一起會勘鑑定,依經驗判斷.
這家顧問公司也是成員之ㄧ。 :

2.便宜行事.體恤農民,不也是便民措施 :
果真現場丈量鑽心取樣測試偵查然後經過計算印證,
如果不符預期,那.....

有些事.ㄧ體2面.....

重點還是
恭喜何兄此案得以解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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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07-5-6 12:04: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fufu""
承擔風險?當年林肯大郡事件有誰出來承擔?
走馬看花十分鐘要價5萬!
擺明就是圖利他人,升斗小民又能奈政府何?

有問題想請教諸大大:
若當初凱文何兄依規定申請簡易水保,
且按照目前完工樣式施作,
完工後不知是否須勘驗?由哪單位勘驗?需勘驗費嗎?


祝福凱文何兄能破財消災,此後一路順利。


依據"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
(審查核定之分工)
第 五 條  水土保持計畫及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審查核定之分工如下:
       一、在直轄巿或縣(巿)行政區域內者,由該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審查核定。
       二、跨越二以上直轄巿、縣(巿)行政區域者,由水土保持計畫所占面積較大之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會同其他相關主管機關審查後,再分別核定。
       三、軍事訓練場、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公共工程或中央主管機關自行興辦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定;由其他中央機關興辦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委託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核定。
       前項規定,於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及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時,準用之。
       依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擬具之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屬中央主管機關專案輔導計畫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或委任所屬水土保持機關核定,並副知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申報完工及竣工檢核簽證)
第三十二條  水土保持完工後,水土保持義務人應填具完工申報書,並檢附竣工書圖及照片,向主管機關申報完工;分期施工者,並應分期申報。
       依本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規定,應由技師簽證監造者,並應檢附承辦監造技師簽證之竣工檢核表。

(完工檢查)
第三十三條  主管機關應於水土保持義務人申報完工之日起三十日內,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實施檢查。檢查不合格者,應通知限期改正。檢查合格者,由主管機關發給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並退還已繳之水土保持保證金。
       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替代水土保持計畫者,經主管機關實施完工檢查合格,得免核發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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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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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07-5-6 12:19:4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dahoo 說的對! 民不可與官鬥,沒事就好啦! 若鬧大,審核嚴格起來,可能連花錢都不能解決事情,就害了大家. :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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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07-5-6 18:23: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才下山進了們,打開電腦看到這個主題,我只能說 凱文大大 羨慕你,11萬就把煩惱全解決掉了,

我家整地現場,前幾天也是縣府水保科,會同另一個甚麼單位的,一起來檢察,不只拍照還錄影蒐證,一共拍了八家,

聽了有點頭皮發麻,下場如何不得而知?如也是罰錢,就太好了,不是我犯賤錢多,山莊內整地算算有幾十戶,誰提出申請了?
不是我們不守法,而是根本搞不清那麼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法令,能罰錢了事,算德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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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07-5-6 18:26: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凱文何的遭遇令人憤慨

post by ""dahoo""
[quote]post by ""fufu""
雖說民不與官鬥,但碰上惡官也不能太姑息,
不然以後隨便挖個糞坑,
也要縣政府的技術服務團隊來勘查開立安全簽證,
不就沒完沒了了嗎?
我覺得應先查明縣府是否有此規定?
該顧問公司之簽證是否有效?
若是該官員與顧問公司之間私相授受,應給他大大的料。


他不是惡官
也不是該官員與顧問公司之間私相授受
舉例
農地農用證明,在去年之前
農地過戶得提出農用證明
農地上非農業設施就得清除
而今.有另ㄧ個選項---繳交增值稅
實務案例:
朋友的ㄧ幢廠房興建在農地上(違建啦)
現今欲出售該農地與廠房
拆除廠房得花費100萬
繳交增值稅僅50萬
那.....要拆嗎?

何兄的案例是:
主管機關航照比對,之後
行文縣府(縣府總不能把該文件丟入啦唧筒吧)
照例轉太平市公所
由村里幹事(或權責單位)通知地主改善
那....總不能要求地主自行拆除吧
(各縣市單位拆除預算及經費---0元)
且.農民大多不具相關法規常識
違規在所難免
所以...
請技師開立『安全鑑定』是便民.配套措施。

有行文就ㄧ定要結案(請體諒公務人員)

至於技師簽證費多寡,見仁見智
別太計較,
得過且過,日子好過
恭喜何兄此案得以解套啦[/quote]

感謝各為大大的關心,此帖的主要用意是希望大家要盡量合法來辦理未來2 home的申請報建等工作,不要聽信一些不負責的仲介商與營建商等施工單位的話,當初是委託一位長期在頭汴坑與大坑一帶活動做土木工程與土地仲介的一位劉姓先生。 當初都是聽信他的話所以未申請擋土牆的報建,他說不用申請了,這很難申請通過的,送件也白送的,等出了問題他在請人去關說一下就好都是小事情的,結果出事啦,縣政府會勘當日叫他出面一下,這老兄連出都沒出現!靠  實在很不厚道的一個人,專門欺騙我爸爸這種年紀大的老人家。 真的應該嚴厲譴責他一下。


關於縣府安全鑑定一事我也是本著花錢消災的心態,就如大禾兄所說的,只能這麼想,調整下心態就不這麼氣憤與難過了。

他們總是要混口飯吃的,可能行情就是如此高昂,就當成是補習費吧,只是借這案例能給大家一次學習的機會。

希望大家都能順利平安合法的完成心中2 home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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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07-5-6 18:34: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4 Home""
才下山進了們,打開電腦看到這個主題,我只能說 凱文大大 羨慕你,11萬就把煩惱全解決掉了,

我家整地現場,前幾天也是縣府水保科,會同另一個甚麼單位的,一起來檢察,不只拍照還錄影蒐證,一共拍了八家,

聽了有點頭皮發麻,下場如何不得而知?如也是罰錢,就太好了,不是我犯賤錢多,山莊內整地算算有幾十戶,誰提出申請了?
不是我們不守法,而是根本搞不清那麼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法令,能罰錢了事,算德政了!



請問4home兄 你家現場是在頭汴坑南國巷那邊的嗎,聽說最近南國巷那不太平,多家被抄,是一位范姓官員,聽說此人執法風格極為嚴厲的
  
俺順道祝福您  花錢消災解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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