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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gn02996787 於 2013-8-5 11:21 編輯
感謝各位熱情回覆,小第今天再去電雲林縣政府建管科問,結果還是一樣!
申請興建農舍時,需檢附農民資格証明(農務發展科核發的),所以再問一次
農務發展科結果還是一樣,位銓敘法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兼差,所以農民 ...
fasd7287 發表於 2013-8-5 10:09 
您好!
農地夠大卻因為公務人員身分不能興建,有點可惜!
這裡提供一個我自己會採納的辦法(若是您已經結婚了,可採納)
先把農地過戶贈與給 另一半
再以另一半的名字去申請建造。
夫妻之間的資產轉移有好處
1. 免贈與稅
2. 免土地增值稅(若是農舍蓋好上面有違建,拿不到農地農用證明過戶,依然可以免繳納土增稅)
也就是說,雖然要等五年,但是五年內你依然可以蓋主建築物外的違建
當五年期滿後,另一半過戶給自己時,雖然農地上無法取得農地農用證明過戶而導致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但是夫妻贈與過戶可以選擇土地增值稅免繳!!
希望有幫助到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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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 may doubt what you say, but they will believe what you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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