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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袋地權的問題, 如果為了土地增值稅暫繳,而恢復 農地農用,把馬路刨掉,土地增值稅還是存在的,而且會越積越多,若後面需通行的地主出錢,把路做回去,若每次持路的地主要賣地,又要刨掉重做...可能變成無底洞... 不是單純打同意通行這麼簡單...因為未合法申請的農路水泥或級配有違農地農用的問題,就是無法審核過,除非後面的地主願意每次幫忙出土地增值稅,讓持路者地主脫手..
看來也不好把馬路分割出來做獨立產權,因為最小分割單位要756坪,可能不夠分割,就算能分割出756坪做馬路,成本也太高了.
有沒有可能請持路地主,去合法申請農路,再分攤合解金讓大家通行,造成即有道路... 但這又面臨持路地主的地有可能是母地分割出來的,子地要無償讓後方子地通行... 持路地主會有心結...
有沒有可能兩套帳的做法,讓法院去公證裁判....留下證據, 也就是持路地主和後方通行地主私下大家都己和平達成協議,再由後方通行地主去法院提出袋地權申請並能施作水泥路面,做行政手段.... 只要持地地主己私下同意願意的話... 就能和平落幕...不致於撕破臉...又有法院當公證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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