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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7-1-5 16:37 編輯
eddieleu 發表於 2017-1-5 14:42
公路養護費也必須是使用者付費,油加越多相對的道路使用的次數、里程越多,多繳錢也是合情合理
倒是F大所 ...
停路邊和開在路上的車輛,同一時間都佔用相同道路面積, 只差在一個是靜止在路邊,另一個在道路移動,
車一直移動往前開, 里程多是把路面耗損平均分攤到較長距離,並不會耗用較多的公路維護費,
反而因行駛的路面有許多車輛大量使用,才能有效率且節省公路維護成本。
車子一直停在路邊N年都沒移動,搞不好柏油下陷/人行道.排水溝蓋搞壞/油漬圬染....
雖然汽車停路邊損壞柏油的機率不高,但也像不會因為你這台車曾開上路,就要重舖柏油一樣.
而機車停路邊,駐車架造成路邊柏油損壞機率可就很高了! 要調漲機車燃料費(公路養護費)嗎?
大量使用才能降低成本,在商業/工業,大量批發比少量零售還便宜是天經地義! 用電用水也一樣,
但因政策要照顧散戶/住宅/弱勢,才以政策違反合理商業成本結構,不要以為這是合理的成本!
重舖柏油時的成本也一樣,
給汽車中高速行駛的中間道路要重舖,靜止車輛在路邊停車同樣要一起重舖柏油,
不會因車子停路邊沒耗油,就不用重舖路邊柏油或整修排水溝蓋(修理排水溝蓋還可能更貴)
所以,哩程數無法直接反應公路養護成本,但車輛佔用道路的面積可反應公路養護成本...
PS. 有很多法律或規定是長期演化來的結果,已合理反應成本結構,
一堆講使用者付費的人,只是不了解成本結構在哪裡而已....(像在山上賣泡麵,可能有人嫌貴)
像有些人看法律名詞,沒去注意到這名詞實際代表什麼! 例: 燃料費=公路養護費
有些人也只知道改了以後感覺不對勁,但不知哪裡不對勁,也不知為何不能亂改!
像常有人喊國道優惠里程20公里不公平也一樣,中央出錢蓋國道,而國道蓋在各縣市的土地上,
縣市政府(在地鄉民)是地主,鄉民在自己土地上的國道過路費當然要有優惠!
若你的土地有人出錢蓋馬路,花錢蓋路的人卻跟地主收過路費,這說得過去嗎? 這才是真正的成本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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