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ham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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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解約(解決了),謝謝大家幫忙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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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08-7-24 23:53:2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如果以要約第一條著力點,提出兩方向要求
1.要求提高重做駁坎的難度例如牆高,厚度,工法(意圖是讓工程價提高)
2.如果出價是在駁坎損壞之前,以安全為理由要求總價重講下殺到極不合理價格(意圖讓賣方知難而退)
不知可不可行
蟬噪林逾靜,鳥鳴山更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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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08-7-25 00:12: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田庄人""

...委託人xxx(以下稱甲方)預定購買新竹縣尖石鄉xx段xx小段房屋暨土地持分,...

若 契約所載 . 是 購買 新竹縣尖石鄉xx段xx小段房屋暨土地持分,..(若 該標地為 原保地 .即 表示 .非原住民 無法承購 ...亦即違反 強制禁止之規定 ..該法律行為 是無效的.)

以上僅就字意解讀 .

附註 說明 : 該仲介 有可能僅是拿一般土地買賣契約 .來寫要約書 . 並沒有註明是 . 抵押權 債權讓與買賣 ..
那 你可以主張 . 契約 (要約書 ) .是無效的 .


五峰尖石可以說都是原保地,依法看來,契約似乎無效,就怕仲介拿出無法預知的
條文來壓我們,畢竟我們也只是門外漢

那張是否為土地買賣契約書我們不知,但知道他們也賣一般土地。如果如你所言,
我會切記這項說詞-並沒有註明是 . 抵押權 債權讓與買賣

感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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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08-7-25 00:33: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森林小屋""
如果以要約第一條著力點,提出兩方向要求
1.要求提高重做駁坎的難度例如牆高,厚度,工法(意圖是讓工程價提高)
2.如果出價是在駁坎損壞之前,以安全為理由要求總價重講下殺到極不合理價格(意圖讓賣方知難而退)
不知可不可行

謝謝森林小屋幫忙

關於第一點
我已經要求以目前的高度加高30公分,且上下游均等高,砌石 + 灌水泥漿加強,
他們都說沒問題(還說他們店長是山大王@@),填土也保證填到與駁坎同高
(當時我都快詞窮了 >_<)。至於厚度倒是沒想到,我會朝著提高工程價格這方向努力

第二點
看地時,駁坎早就損毀了。當初仲介說重新做駁坎(長約8~90公尺,
水泥灌漿並加高駁坎高度) + 除草 + 整修水管線路 + 填土整地(也就是將駁坎內的
整個地面拉高),總價13萬
,聽了真的很划算,所以就開始出價了

唉.....貪小便宜的後果?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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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08-7-25 00:48: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預定購買新竹縣尖石鄉xx段xx小段房屋暨土地持分"

1.土地持分或許可解釋契約無效
但房屋部分,是否算是契約部分有效?
尤其契約明定保證金是當做"購屋"訂金
這部份還要再看該房屋是否合法建立、能否合法賣賣

2.契約應該是你和仲介簽的吧
結果卻約定不履約要被第三人賣方沒收
此條文效力可探討

3.定型化契約效力也可探討

4.目前你是給對方本票
如果不付現
對方會弄到上法院向你要求本票裁定的機率??

5.請注意
就算依法買賣契約無效
但根本還沒簽買賣契約
重點是現在已經簽的買賣要約委託書效力如何?

民法我不熟
提出幾個問題
請了解的大大幫忙囉

另外
就算依法可以一毛不付
但依情理
是否應多少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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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08-7-25 01:18: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感謝finhisky也來幫忙

"預定購買新竹縣尖石鄉xx段xx小段房屋暨土地持分"

1.土地持分或許可解釋契約無效
但房屋部分,是否算是契約部分有效?
尤其契約明定保證金是當做"購屋"訂金
這部份還要再看該房屋是否合法建立、能否合法賣賣
目前土地上並無地上物,倒是有幾棵筆筒樹 + 楓樹櫻花.....苦笑中

2.契約應該是你和仲介簽的吧
結果卻約定不履約要被第三人賣方沒收
此條文效力可探討
是和仲介簽的,也不懂為何要被賣方沒收??白紙黑字簽下了,
真是麻煩一堆,以後得學乖要逐項問清才行


3.定型化契約效力也可探討
不知「定型化契約」的意思是.......

4.目前你是給對方本票
如果不付現
對方會弄到上法院向你要求本票裁定的機率??
機率多少我沒把握,但依照之前的接觸,對方行事滿乾脆好說話,
不過碰到這種事,就不知了


5.請注意
就算依法買賣契約無效
但根本還沒簽買賣契約
重點是現在已經簽的買賣要約委託書效力如何?
這點也是我想弄清楚的重點之一,真的需要專業大大的幫忙了

民法我不熟
提出幾個問題
請了解的大大幫忙囉

另外
就算依法可以一毛不付
但依情理
是否應多少付一些??
這點我們也想過,我們的想法是,如果到時見面談時,對方態度
強硬不講理,那就依法.......
如果好說話(這點就要靠大家幫忙,也是我開這主題的原因),
那就依情理。至於多跟少的拿捏,還在傷腦筋中......

感謝大家提供的意見與建議,起碼讓我們不再手腳慌亂。不過,
還是期望有更多有利確切的說詞,能夠在不傷和氣下解決
再次感謝大家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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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08-7-25 08:12:4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契約上法律問題, 是不懂,但 針對上文提到
"其中總坪數內有 1/3為水利地,新駁坎就是做在水利地中緊鄰溪邊緣的部分,仲介聲稱只要不蓋房子
都合法不用擔心。加上全部的施工要價還可以接受。 "

農地上,任何施工,應都要先取得縣府同意,尤其是與水土保持有關,都要會水保才是合法, 不是仲介說了就算(甚至於圍籬,水泥路...,若是固定設施的, 都是問題),不然,將來申請農舍,就會很難過. 建議,不論要買與否,對於任何設施都要仲介提出合法許可證明,以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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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08-7-25 11:43:3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讓人家白忙一場會對仲介業者有所失禮,畢竟人家是靠此營生的
要約書的作用除了過濾買方外,也在預防買賣雙方私下交易規避仲介費

若真的已毫無購買意願,「審閱期」的法律規定是個好方向
茲提供數個公開簡單案例供參考
http://eland.kcg.gov.tw/land/staticpages/%E5%85%A8%E5%9C%8B%E6%B6%88%E8%B2%BB%E7%B3%BE%E7%B4%9B%E6%A1%88%E4%BE%8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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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7-25 13:16: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pascal_liou""
農地上,任何施工,應都要先取得縣府同意,尤其是與水土保持有關,都要會水保才是合法, 不是仲介說了就算(甚至於圍籬,水泥路...,若是固定設施的, 都是問題),不然,將來申請農舍,就會很難過. 建議,不論要買與否,對於任何設施都要仲介提出合法許可證明,以確保權益.

謝謝您的建議,以及各位前輩的寶貴意見,我都會整理納入解約的說詞。

順便提一下這兩三個月來看地的心得

-----------------恕刪--------------------

繼數碼天空、薰衣草森林、6號花園…在這裡有了知名度之後,好多地皮都被炒熱,
水田一帶的地價已不輸外面的一般私有地。除了外來人相繼來這裡買地開墾,
加上很多陡峭山坡地也被租來種薑,山坡成片被砍伐,薑收成之後,就光禿禿
沒有植披的保護,東一片西一片的像拼布,這樣山景地勢所隱藏的隱憂越來越大。

在經過這次事件,我想我們大概不會再考慮這裡的原保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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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08-7-25 13:26:2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石鴿""
讓人家白忙一場會對仲介業者有所失禮,畢竟人家是靠此營生的
要約書的作用除了過濾買方外,也在預防買賣雙方私下交易規避仲介費

若真的已毫無購買意願,「審閱期」的法律規定是個好方向
茲提供數個公開簡單案例供參考
http://eland.kcg.gov.tw/land/staticpages/%E5%85%A8%E5%9C%8B%E6%B6%88%E8%B2%BB%E7%B3%BE%E7%B4%9B%E6%A1%88%E4%BE%8B.DOC

先感激您提供的參考案例,讓我們安心不少
實在是擔心安全考量,以及日後被告、被罰的風險,所以決定放棄。

至於補貼仲介一些費用,我們也在商討中,再看看當日與仲介的討論
情況如何,再作決定
再次謝謝您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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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08-7-25 13:54:0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在台灣 .很多情形都是這樣子.
私自作為 . 總是走在法律的前端 .
工業地 蓋成 住宅區 . 也是如此情形.

沒事時..都相安無事.
一出狀況.政府的所有單位 . 都競相管轄.
沒事之前 .都 推說 .權責不是他們主管. 要事前 會某某單位..
事事洞明皆學問,人情冷暖亦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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