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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已蓋農舍之土地不能申請休閒農業設施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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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5-20 14:41: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7-5-20 15:11 編輯
fruiter 發表於 2017-5-20 05:42
休閒農業設施裡面的住宿設施(旅館)要看農場規模,
大型農場可以,體驗型農場不行,農舍其實可以蓋,
那 ...


農舍是只能給農業營利事業登記的小農民,或未登記營利事業的農民興建或使用,
休閒農場依公司法營業登記且是給遊客使用,算觀光服務業?住宿設施就不屬於自住的農舍了!

簡易型(體驗型)農場同樣算休閒農場,要營利事業登記,可以收門票或營業,
依面積大小,同樣可以申請營業用的旅館,但不能蓋自用的農舍。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好像過去有列出簡易型(體驗型)農場,但現在都沒了!
但即使過去簡易型(體驗型)農場也同屬休閒農場....



總之,自用的房子叫自宅、私人住宅、別墅、農舍.....,對外營業用的住宿設施叫旅館。
私人住宅供遊客短期住宿叫做民宿,只能5間。

登記了休閒農場,休閒農業設施是給遊客用的,不能自用,
若自用農舍又加了休閒農場設施:涼亭、平面停車場、景觀設施、休閒步道....=私人的大豪宅。

當然,體驗型或休閒農場申請蓋好旅館/餐廳之後,其中的某幾間同樣可自用,
體驗型農場算是偏小的,當旅館蓋好後就變較大的休閒農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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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alis.coa.gov.tw/alris/LawDetail.asp?tID=2002

第  23   條
休閒農場應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發展觀光條例、食品衛生管理法、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營利事業登記規則、營業稅法、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納稅。


第 四 章  休閒農場之設施

第  19   條
休閒農場得設置下列休閒農業設施:
一、住宿設施。
二、餐飲設施。
三、農產品加工(釀造)廠。
四、農產品與農村文物展示(售)及教育解說中心。
五、門票收費設施。
六、警衛設施。
七、涼亭(棚)設施。
八、眺望設施。
九、衛生設施。
十、農業體驗設施。
十一、生態體驗設施。
十二、安全防護設施。
十三、平面停車場。
十四、標示解說設施。
十五、露營設施。
十六、休閒步道。
十七、水土保持設施。
十八、環境保護設施。
十九、農路。
二十、景觀設施。
二十一、農特產品調理設施。
二十二、其他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之休閒農業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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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5-21 10:13:5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FlyNews 發表於 2017-5-20 14:41
農舍是只能給農業營利事業登記的小農民,或未登記營利事業的農民興建或使用,
休閒農場依公司法營業登 ...

以前所謂體驗型或簡易型休閒農場,就是指不能蓋或沒有第19條第1項第1~4款設施,反之稱為複合型休閒農場
要能夠蓋休閒農場的住宿設施,在非都市的山坡地,至少要十公頃,所以真的不是一般人能辦到的,
光是做水土保持計畫的金額就非常嚇人

休閒農場土地,除依法得容許使用外,農業用地面積符合下列規定者,得
設置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設施,並依規定辦理土地變更或核准使用:
一、位於非山坡地土地面積在一公頃以上。
二、位於山坡地之都市土地在一公頃以上或非都市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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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7-5-21 15:21: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7-5-21 15:45 編輯
fruiter 發表於 2017-5-21 10:13
以前所謂體驗型或簡易型休閒農場,就是指不能蓋或沒有第19條第1項第1~4款設施,反之稱為複合型休閒農場
要能夠蓋休閒農場的住宿設施,在非都市的山坡地,至少要十公頃,所以真的不是一般人能辦到的,
光是做水土保持計畫的金額就非常嚇人 ...


有些法規似乎被廢止了?現在似乎沒分簡易型、複合型,
http://law.coa.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FL014313

且我查到台北市什麼舊資料,管你簡易/複合型都十公頃,兩者申請條件幾乎完全相同,只差在有旅館或沒旅館。
http://blog.xuite.net/ace8950/tw ... B%E9%A1%8C%E7%B6%B2


所以,休閒農場只要做大一點,請員工增加就業機會,蓋用來賺錢的旅館就好!
當然也和自用的農舍一樣,蓋營業用的旅館應該是最花錢的部份,也是最難申請通過的部份。

休閒農場有供公眾使用的休閒農業設施,就不能蓋免稅的自用農舍,以避免成為私人豪宅。

而超過合法民宿5間以上的標準,應該就要營業登記成旅館業,也不一定要蓋幾十間或上百間房。
像在各縣市火車站,都有不少透天厝做為平價的合法小旅館。

旅宿業和一般住宅主要是差在消防防火標準,
旅館為供公眾使用,要定期消防安檢,蓋旅館時要避免用木建材、木角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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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7-5-21 20:55: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FlyNews 發表於 2017-5-21 15:21
有些法規似乎被廢止了?現在似乎沒分簡易型、複合型,
http://law.coa.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 ...

這是最新的104休閒農場管理辦法
你不清楚的部份需要看的是第十條後的法規和第十九條最後的部份
生態農場,長路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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