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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先生各有農地在同縣市相鄰鄉鎮,
他的是350+650坪,我的200坪
可以合併在200坪這邊申請資材室嗎?這樣650坪的會有套繪註記嗎?因為以後還想要在350坪的土地蓋農舍,也是要合併650坪去申請,想先瞭解 謝謝回覆
我爬過很多文 找不到很明確的答案
首先
1)申請農業設施沒有所謂套繪的問題 只有農舍有 而且是以前的才有 現在的不會有
2)資材室是以"單一筆"計算下去看看是否符合條件 0.1公頃以上才可以申請 其他項目的農業設施就不受面積制限了
所以你們這三塊地 只能選擇在350坪 或是650坪這二塊上申請
3)先前已有前輩回覆你了 除非你的地是89/1/28日以前取得登記完成 可以符合老農 如果是新農就要"單筆"面積達0.25公頃以上才能蓋..如果將來你想蓋農舍 我是建議可以合併就快合併 因為法令是朝令夕改
PS:農委會已經嚴格規定 如果以你要申請農舍的土地開車30分鐘內 有建地或是住宅的話 農舍不准你申請了.承辦人員會用google MAP抓車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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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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