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9-12-25
- 最後登錄
- 2025-4-23
- 在線時間
- 1126 小時
- 閱讀權限
- 90
- 積分
- 104162
- 帖子
- 4051
- 精華
- 1
- UID
- 9886
  
|
本文章最後由 copy 於 2011-7-24 23:09 編輯
只要規定 有農舍的農地不得貸款除繼承外不得轉移
而且農舍不得出租 營業 或作民宿 餐廳
農舍的很多爭議都會平息
農舍是來讓農民的方便農事的
不是來轉手獲利的
農舍永遠不該成為廉價的住宅
甚至要改名成 ...
STSHAOWW 發表於 2011-7-23 21:26 
細細的想,如此的規定"農地"真的爭議都會平息嗎?
地本無爭議,人是問題的根本.
所有2home的朋友或許大家各自需求與立場不同而想法不同.
農舍本與農地有不可分割的規定.
任何的有價不動產當立法不能轉移亦不得貸款的時侯,只有極權國家可以做.
那請問"農舍永遠不該成為廉價的住宅"的意思為何?
已存在之農業發展修正條例及農舍建築條件的相關配套其實在炒做上已有相當限制.
或許可能還不足,但我認為還是在執行上的方式使成效不足.
立法有其本質精神,細項為配套.
終不能滿足所有人的需求,如連本質都喪失時,我也將不再研究,辦法也各自想. |
-
2
查看全部評分
-
|
Simple Life 隨心所意 自由自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