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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法拍來的農地.通通都是農民無力繳貸款而淪為法拍的.在此之前他也是錢不夠了才用農地去貸款.
農舍用來做民宿有何問題?農舍本來就是給農民住的 .
農地是私人財產.任意加諸限制必有反彈.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7-26 13:31
我才不會去標無力繳貸款的地 那太累了
太窮的人會和你拼命的======>法拍的書上有說
我標的將軍鄉田是 頂頂有名陳X豪 家的
花蓮壽豐鄉的山土是花蓮檳榔王的
南頭是某前鄉長的
決無虛言 其它都是有錢人的
農舍用來做民宿: 一般說的民宿是有對外營業的不是為了耕種自住使用
當然是爭議很大
以前人是因為要耕種買農地
一般沒人在地上蓋屋的 都嗎住在一段路外的村落
現在看那些 賣農地的怎麼說
買農地 蓋農舍
出發點就是要"建房的地" 怎麼辦
農舍完全合法化 會搞亂住宅政策
到時住宅單戶會 2分半化 公共設施 怎麼做
以前常看政府為少數幾戶人花好多錢開路拉電
一有災害又哇哇叫 如果國家有花不完的錢當然OK
2分半的農作生產能養活那棟農舍和住在裡面的人嗎?
以種稻來說 五甲可能都養不活
無法以其農作為生 這樣的農民政策還要鼓勵嗎
世代的農戶政策當然要特別優待他們
所以有一大堆無保存登記的房子或老舊工寮
個人認為這些才是國家要保護的
目前還有住人的 甚至國家應該花錢幫他們整修
至於其他新進以蓋屋為目地的人
請用一般人的標準處理
如果農地可以完全的大面積(750坪)建地化
那誰還要住小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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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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