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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它是沒有任何一個案例是相同的.婚姻不堪往事討論就到此為止啦.以前是在挽救婚姻那幾年是很痛苦的,等到真放棄了整個世界就開朗了.
權益不會雙手奉上.堅定的聲明-----那本來就是我的
是這樣子的.那兩兄弟出事前的好多年,都是在大陸及外縣市經營.而我是兄弟中過戶農地的(以前農地管人不管地時代),前面幾位兄長都是承接了都市建地,而且彼此比鄰相連.自然的我就跟父母一起生活作息.順帶的照顧的工作也由我來做.也因此這些兄長就以書面方式將房地等以租賃替代金額的方式.來共同分擔照顧父母的責任.也就是說他們的祖產房地是由我來管理使用的.
可是當碰到法拍這種事情時,兄弟之間的租賃關係是被懷疑的.在查封當時我就提出了這項權益,可是在法拍事務官書記官的作業裡,就刻意的忽略了這份租約.當一拍在公告出現時,它呈現的是"點交",擺明了根本否定了我的權益.
於是後面的,就是我發動了在法庭上的攻防................
下一篇又要把"祈禱有用嗎?"先講.故事才會連貫一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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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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