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想法,還在成型中,不知可不可行,
主題是 打造小而美的九戶渡假社區
大家都知道,住在偏遠而風景美麗的地方,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同伴,否則在便宜的地,也可能只是觀望而己,沒有同伴在美麗的風景及美食索然無味,人畢竟還是群居的動物.
為了合法蓋小木屋,就必須要購買756坪的土地,這個問題變成是一個盲點,土地取得成本很高,想到施寄情文章說的,因為地太大,除草除到煩,其實一個家庭能維護最多一百坪罷了,買太大的地,反而成為土地的奴隸,所以心中有一個想法,也就是購買 756坪,而三人共同持有,降低土地取得成本,756坪的土地,整出300坪的平台,在上面蓋三棟 各20坪 挑高的小木屋,每棟小木屋之間是用停車場相連,讓其整體外觀實為一棟不滿75坪的建築物,興建時 小木屋面寬8公尺,在將240坪平均分配在前後花園,每戶都有獨立的80坪,其它未整平之地就做自然景觀或種大樹.在興建時由三人中的一人申請,蓋完後,再將地上物過戶即可,將來每個人的產權,就是擁有 1/3 的持分,及蓋小木屋的地上物所有權,就像現在的大樓公寓一樣,不過這個方法是否合法或游走邊緣,還有一些爭議.
一同蓋小木屋有個好處,例 有些設施可以共同使用,減少支出,例化糞池及水塔,當然建材因購買大量,也會有折扣,這九戶更能夠自組自力建屋團,互相支援,節省蓋屋經費.
為什麼要使用九戶當一個社區呢? 因為 九戶人數不多,在做決策時比較好喬,另外最得的土地控制在一甲以內即可.
其實地大沒有什麼用,現在我都是在找大環境及景觀比較好的地方,例 附近有許多私房景點可以玩,朋友來做客時,也不能老是呆在房子或露台上,若還可以溯溯溪或爬爬山走走古道,這樣才玩不膩,下次還會再來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