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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後將提出農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分二階段檢討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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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12-1-12 20:33: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0# 阿俊
阿俊大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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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12-2-1 11:28: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至於特別農民資格的認定問題,陳繼鳴表示,限縮農民資格的確有很大爭議,.......但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仍需取得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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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農民資格是什麼?   =====> 是否有特許的, 就可以逃避0.25公頃限制
限縮農民資格的確有很大爭議 ====> 農民資格是否會放寬? 例如, 回復到0.1公頃.
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仍需取得平衡點 ======> 對於違憲侵權部分, 是否該給予補償?

所以, 對於0.25公頃限制, 內政部還在掙扎, 是嗎?
怒民是否應該發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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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2-2-2 13:43:5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陳繼鳴說,即使目前暫不控管擁有農舍的人一定是農民,但會要求住入農舍的人,一定要有從事經營農業的行為,因此會要求地方政府加強控管後續的農業行為。
kuohsulin 發表於 2012-1-12 17:56


一定要有從事經營農業的行為:
經營農業意味著種出來的農作物必須拿到市場交易,
且軍公教等職業或人在大陸等等, 都不是務農.

所以老農把農舍傳給子女後, 該農舍就不行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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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2-2-2 21:33: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來點不同的聲音
農地農用   爭議不大
農地蓋農舍  也算合理   問題是蓋太搶眼 又不是玩真的    變成靶
農地真的被佔用成非農用,比率高的是 雞舍菇舍變成工廠
論產值 養活人口數 都比當農用多
如何對待咧?
都市計畫變更之
區段徵收開發
啊實在是太多又太廣

百中選一的公務員還是不簡單的
抓大放小
先求無害,再用時間來漸進解決
給他一個囋
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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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2-2-2 21:55:2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2 22:30 編輯
百中選一的公務員還是不簡單的
抓大放小
先求無害,再用時間來漸進解決
給他一個囋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2-2-2 21:33


公務員是否百中選一?   是的!
公務員可否抓大放小?   不可!
農舍議題為何無害?  憲法是公務員國家考試必考!  違憲就是危害!
公務員危害國家損害社會, 豈能用時間來漸進解決?
給他2300萬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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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2-2-2 22:01: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2 23:05 編輯
抓大放小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2-2-2 21:33


我爺爺擁有一筆0.1公頃的農地, 已經蓋了農舍.
你兒子, 20年後, 擁有100000000筆0.249999999999公頃的農地, 不讓他興建農舍, 這就是抓大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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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12-2-2 22:11: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2 23:05 編輯
我爺爺擁有一筆0.1公頃的農地, 已經蓋了農舍.
你兒子, 20年後, 擁有100000000筆0.249999999999公頃的農地, 不讓他興建農舍, 這就是抓大放小.
shampoo 發表於 2012-2-2 22:01


0.1公頃的農地主人可以蓋農舍
24999999公頃的農地主人不准興建農舍
三歲小孩都明白的道理, 為何一個成年人不懂? 還跑到這兒歌功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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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12-2-2 22:17: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3 07:15 編輯
0.1公頃的農地主人可以蓋農舍
24999999公頃的農地主人不准興建農舍
三歲小孩都明白的道理, 為何一個成年人不懂? 還跑到這兒歌功頌德!
shampoo 發表於 2012-2-2 22:11


這個道理就是:  
違憲!!!!!!!!!!!!

憲法規範了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權利義務.
當政府的法令可以侵害人民的憲法權利時,
人民為何須要遵守憲法義務? 因為已經沒有了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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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12-2-2 22:21: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2-2-3 09:29 編輯

轉帖自   集村農舍自救會
訪客 於 2011/07/12 21:37

1. 農委會修法,大幅限制人民興建農舍自由,但對於政府徵收農地卻沒有什麼限制,是否是為了打壓農地價格,以便政府將來便宜徵地再變更使用?
以保護農地為藉口,剝奪人民在自己土地興建房舍權利,是否是為了讓有權力決定重劃區及變更案的政府高層及官商勾結人士能夠賺取更大的暴利?

2. 在現行法律下,只要政府能落實嚴格執法,讓人民興建農舍仍能保有90%農地做為農用。但是一旦農委會修法通過,農地價格暴跌,政府用便宜的價格大筆徵收去做工業區、重劃區,原本的農地反而全部都不剩了。這樣真的能保護良田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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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12-2-3 11:02: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符合土地使用分區使用是都市計畫在規劃國土使用時的基本原則
住宅區:居住使用
商業區:商業行為使用
工業區:工業製造使用
農業區:農事耕作使用
保護區:有特殊需要進行保育或保護行為區域
交通用地:提供交通工具行走使用
水利用地:提供水流經通道或灌溉使用
學校用地:作為各級學校教學使用
機關用地:提供公務機關場所辦公使用
市場用地:提供集中的日常用品交易活動使用
公園用地:提供都市居民活動和綠地空間
................

But, 遇到聰明的??, 一切都不是這樣了. 這跟交通號誌是參考用的, 不是一樣嗎?
科技研發工作之餘, 享受田野之樂, 既可寄情山水, 亦可與大地共舞, 自然就好, 何樂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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