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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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地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千萬不要省略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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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06-12-14 11:29:2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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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山林道\'\'按這裡,本人所貼照片,版權所有,請勿轉載. BX3AB一等電臺 空手把鋤頭,步行騎水牛;人從橋上過,橋流水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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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06-12-14 20:51: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klinton""
[這個網站要是有加分制度,
我一定幫nthouse兄加100分,
感恩啦! :


klinton兄
有空要多回MyAV BSD區多多指導我們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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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06-12-14 22:56:1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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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06-12-14 23:54:4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xiouxin""
[quote]post by ""nthouse""
[quote]post by ""鋤禾""
請問那現在買一定要756坪並查是否有套繪對不
如果是89年取得約300坪就可以用湊的嗎,那如原有地是300坪
要幾坪一起湊呢?需同鄉鎮或同縣即可

不行了..法令是89/1/27改的...在這之前申請農舍才可以合併計算...之後則改為不得合併計算了(水保局有解釋令)....現在是單一基地要達最小面積..如果老農則以單筆土地計算不得合併..除非二地相鄰可以辦理合併才能一併計算建敝..[/quote]

請問nthouse兄,如果我有兩筆相鄰土地,加起來大於756坪,
雖然我不是"老農",是否可以辦理土地合併後去申請自用農舍?[/quote]
可以..但仍應符合89/1/27的新農發條例..就是戶藉和過戶時間須同時達二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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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06-12-15 00:18: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謝謝nthouse兄的回覆,有您一句話,心裡踏實多了。

那麼,請問辦理土地合併的最佳時機在何時?
可否於購地同時順便辦理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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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06-12-15 00:30:4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xiouxin""
謝謝nthouse兄的回覆,有您一句話,心裡踏實多了。

那麼,請問辦理土地合併的最佳時機在何時?
可否於購地同時順便辦理合併?

都可以..
我都建議客先不要辦合併..等時間到再辦也不遲..因為辦合併簡單..辦分割粉難..
萬一..萬一....有一天可以讓你一筆蓋一間農舍時..你剛好辦合併了...那豈不了大了
法令的事很難預料..
上次有一個客戶買了2400坪的土地..共8筆..他本來要辦理合併分割成3筆..但被我阻止了..後來我幫他弄了8戶農舍...如果他當初合併了..我也沒法弄了...因為我是套用了
興建農舍條例第3條後段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生效前取得之農業用地,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得準用前條規定申請興建農舍:
一  依法被徵收。
二  依法為得徵收之土地,經土地所有權人自願以協議價購方式讓售與需
    地機關。
前項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興建農舍,以自公告徵收或完成讓售移轉登記之日
起一年內,於同一直轄市、縣 (市) 內重新購置農業用地者為限,其申請
面積並不得超過原被徵收或讓售土地之面積。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生效前取得之農業用地,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得準用前條規定申請興建農舍:
一  依法被徵收。
二  依法為得徵收之土地,經土地所有權人自願以協議價購方式讓售與需
    地機關。
前項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興建農舍,以自公告徵收或完成讓售移轉登記之日
起一年內,於同一直轄市、縣 (市) 內重新購置農業用地者為限,其申請
面積並不得超過原被徵收或讓售土地之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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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06-12-15 09:45: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nthouse兄,您這個太專業了!我沒要搞這麼複雜的狀況啦。
我只是單筆土地不足坪,必須合併後才能合乎756坪最小面積的規定,如此而已。
非常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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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06-12-15 10:02:5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觀音農舍有用到這一條,這是建商告訴我的...
不過細節我一直弄不清楚,屆時有機會再到宜蘭向NTHOUSE兄討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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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06-12-15 18:23: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kevin""
我觀音農舍有用到這一條,這是建商告訴我的...
不過細節我一直弄不清楚,屆時有機會再到宜蘭向NTHOUSE兄討教一下~~~

我有教過桃園的一個同業這個方式..契約書和方法我都教他了..你們那應該有不少人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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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07-1-4 09:09: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請問nthome兄
  為什麼分割很難 難在何處
如果有2000坪 想分割成1000+1000 容易嗎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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