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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就想到我當初買第一塊農地時碰到的狀況
是經由法拍取得2人合購,是個袋地出入口須經由左側鄰地約30m的私有農路進出
與農路相鄰的還有一塊建地,該建地房屋占用我的農地約30坪
當我第一次前往割草確認範圍時,該房屋主人主動上前說明占用前因後果,當初有給前第2任原地主2萬元並有律師簽約,(20幾年前的合約還在)法拍時並無此相關訊息
後來我是將3筆地號重新合併分割將該佔用區域切割出來,再到調解委員調解要求對方買下該筆占用的土地,對方是個老實的鄉下人,一次調解便完成,乍看之下圓滿落幕,其實已埋下後續的因果....
至於袋地出入,對方是個大地主的後代,該地是個375租地,地主說可以通行,他也清楚袋地通行,但不可做任何改變,鋪設路面等...當初想說車輛可通行就好了,不鋪路面無所謂
就這樣玩了整整2年,好不容易清除雜樹蔓藤,想說來申請用電,問題來了那個大地主根本無法溝通,申請用電需鄰地蓋同意書,他根本不理會你不肯出具同意書,另外想從那建地邊緣拉電線通過,該建地主人雖是老實人,但因先前結下的梁子,便以電會影響居住生活為由拒絕出同意書
結論就是袋地能不碰就不碰為妙,當初如不要求對方買下占用之地,可能用電就能順利申請,不過我的結局還算圓滿,就在申請電受阻時當機立斷決定退出,避免日後申請建設等處處受阻,再決定退出短短2個月內完成賣出及買下現在的桃花園,該地由後方相鄰的大老闆接收,雖然玩了2年有點不捨,但是算圓滿,還鑽了一些利息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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