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6-12-2
- 最後登錄
- 2024-11-16
- 在線時間
- 4601 小時
- 閱讀權限
- 90
- 積分
- 57891
- 帖子
- 9086
- 精華
- 0
- UID
- 1499
|
本帖最後由 阿俊 於 2014-3-9 15:12 編輯
2hnk 發表於 2014-3-9 14:35
聽朋友轉述案例: 網路廣告某團隊賣的小農地, 有人後續被開罰單,還一堆有的沒有的xxx事,難道政府不知道這些問 ...
其實 這是自己買的人要去評估的 不能全賴給政府..
1)土地本身是合法的 所以交給買的人也是合法農用
2)過戶後事後加工變不合法 或者是等有人要買時 先申請農用下來(半年有效) 只要在半年內將加過工的土地過戶給買的人 買方跟本就不知道 就誤以為是合法的 所以買方自己要去查看清楚看農證核發的時間
3)假設地上物是合法 那就表示是採用農業設施下去申請的..那就要自己去評估如何利用了
因為只要是高明的"寫手"都有辦法申請出合法建物
4)如果買的人都有來2Home可能就會踩煞車了..表示自己就要用功作作業了
其實...
我給個建議 畢竟是花那麼多錢買的(那種價位都可以來宜蘭敗0.25公頃了..看來我們宜蘭還是大有"錢"途)
1)要求建物是合法..請對方拿出容許證明
2)要求農證要在買賣後才辦 並多留存一份正本下來證明
3)屋內設施最好都用可拆式的 方便日後如果真的進去複查(第一次去檢查 不會進去裡面 大部份是外觀審察)
差不多是這三樣 就可以90%的安全了...(但是公設部份 就無法保證了) |
-
4
查看全部評分
-
|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