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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童遭流浪狗圍攻 急救仍命危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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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16-6-28 19:33: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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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16-6-29 01:11:5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Dogo 於 2016-6-29 13:27 編輯

先前沒看新聞,不知道前面的虐狗國防部在描述什麼,
剛才政論節目討論了,才知道小白死前這麼慘。

小白並不侵犯威脅人命,
不想再看到小白,不必虐待它,不必讓它死。
每一個狗兒領養的訊息發出,都會自動引起許多愛狗人士的關切和幫忙。
若實在不喜歡它,發出訊息即可,
可以幫它洗澡,美容一下更好,
乾乾淨淨的,照片拍得美美的!
比較討喜,更惹人愛,也就更快被人領養走,進而離開視線。
這不才是兩贏的做法嗎?

幾個參與虐狗的士兵,不能因拍了個道歉影片就能了事。

06/29 13:30  補: 層級拉高到國防部/ 行政院甚至總統,個人也覺得確實在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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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6-6-29 12:02:3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森林小屋 於 2016-6-29 13:10 編輯

這數據先前已看過,就最近兩事件,
其實真正想看到的是站在中立客觀立場分析"人虐殺動物事件與刑責VS動物傷或虐殺人類事件與刑責"的統計數據,
過於強化炒作人虐殺動物事件,卻又故意冷處理動物傷人事件,
煽動動保人士情緒激憤採取幾近於報復式手段對付施虐者,對社會發展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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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6-6-29 13:37: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就法而言
虐殺動物可以要求國防部道歉,連咎相關人刑事責任,
相對的,
各縣市都有動物收容單位,有捕狗大隊執行捕狗任務,然而,在動保團體有組織有計畫蓄意抗爭阻擾下,致使捕狗隊不敢也不願意執行導致任務成效不彰,流浪動物數量居高不下,加上不特定人餵食而群聚,動保團體與餵食者之間已屬共犯結構,狗傷人的刑事責任兩者都不應脫罪免責,
動保團體在爭取動物福祉同時不該為動物衍生出來的事件向社會大眾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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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6-6-29 13:51:3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被野狗攻擊,應該請求國賠...

聽過一個農夫敘述她養的數十隻大雞,被野狗從地上挖洞進去圈養區內,2天全部咬死光光, 於是買肉包子打入***,之後就數年沒看到野狗,

野狗跟猴子一樣,是農地裡另一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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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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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6-6-29 14:06: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愛狗人士的心態..
他認為小孩的命不配那几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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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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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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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16-6-29 14:07: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最近網路新言論
國防部長下台  總統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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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16-6-29 14:22: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阿俊 發表於 2016-6-29 14:06
愛狗人士的心態..
他認為小孩的命不配那几支狗

我們養狗愛狗,但是愛狗團體的這些言論,我們不支持。畢竟這是人的社會,政府的目的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愛護動物已經有動物保護法。流浪狗已經有捕捉認養安樂死的一套程序。遺棄狗兒也有法條規範。
愛狗團體也應在捕捉認養絕育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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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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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16-6-30 18:19:5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國法律尊重狗權,狗不受管控,人與狗又在同一環境,當然就必須犧牲點人權,


狗可吃人,人卻不能吃狗.......
只要開放吃狗肉, 交由合格屠宰場,人權/狗權則可自然平衡.

大陸幾乎都沒有對人亂叫亂咬的狗,也不會踩到狗屎,但可能會踩到人屎,
大概因為大陸可以吃狗肉,個性不好的狗就被人宰來吃了!

若法律真的要眾生皆平等,我國法律不該殺蚊子/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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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16-6-30 19:35: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陳青 於 2016-6-30 19:37 編輯

尊重生命,是正確的。
孩子和狗以及任何的生命都該尊重,其餘是教育、認知和技巧的問題吧~~

法律還嚴格規定不可以撲殺某些保育類毒蛇,也是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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