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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ample 發表於 2016-7-2 19:46
非常歡迎您來交流討論喔!
胡老大,
不能同意E大更多了,草生栽培的最大壞處就是在原生地帶入外來種了吧,這會需要滿長一段時間來回復這塊地的生態平衡,若還是單一草生栽培就更慘了,其生物多樣性不夠,結構也不穩定。但我認為為了管理方便,即使是自然栽培也可以藉由人為的干涉選擇除去一些較不利於人類的草,當然這就又需要更長的時間了。
至於割草長度我認為除了跟種植的植物所需之氣候環境有關之外,其餘不應低於15~20公分以下會比較好,其實還是生物多樣性的關係,本就厭光的生物才會躲在草叢中,一旦高度不夠也會不利於生態的平衡,而每一次重新平衡都是一種等待與傷害,只會陷入無限的迴圈而沒有進步。自然栽培不翻耕土壤也是以此為戒,認為在土壤底下活躍的生物與微生物被人時常翻上來曝曬,想來他們也無法安居。當然這樣辛苦的我們農人管理者了。
至於土壤我認為光是沒有直接曝曬於太陽下就足夠保水了,像小弟那塊地雖然現在重整地上什麼都沒了,但稍微挖開其實下面都還是濕的,我認為就更不用說土壤上有覆蓋枯草、枯草上還有努力生存的雜草,這些草又被收割後這樣一層一層覆蓋上來的保濕力與生物多樣性確實非常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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