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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6-9-7 00:05 編輯
andy7982278 發表於 2016-9-6 21:03
看他好像真的用綁鋼筋用磚造這樣的
跟清水模和RC有何不同呢
RC是叫預拌混凝土車,算立方公尺,
同樣要綁鋼筋,但不需疊磚塊,成本比混凝土加強磚造貴。
綁鋼筋的混凝土加強磚是20~40年前透天厝的主流吧!?
現代人錢較多,可能連2-3F透天厝也叫預拌混凝土。
而2-3F透天厝因樓層不高,採用混凝土加強磚是OK的!
且你還打算只蓋1樓平房,..
不需綁鋼筋的磚造房可能都可蓋到2樓! 但會做的人恐怕也不多了!
以下資料有沒有過時? 我不知道,但應該大同小異
http://wwwvideo.cpami.gov.tw/vid ... law/960807106-1.pdf
1.2 用語定義
1.2.1 磚造建築物:以紅磚、砂灰磚並使用灰漿砌造而成之建築物稱為磚造建築
物。
1.2.2 加強磚造建築物:磚結構牆上下均有鋼筋混凝土過梁或基礎;左右均有鋼
筋混凝土加強柱。過梁與加強柱應在磚牆砌造完成之後再澆置混凝土,使
過梁與加強柱能與磚牆緊密固結連成一體。不符合上述規定之鋼筋混凝土
構架填充磚牆建築物,鋼筋混凝土造部分應按鋼筋混凝土構架設計之。
1.3 建築物高度限制
1.3.1 磚造、加強磚造、加強混凝土空心磚造建築物,其高寬比不得大於 2.2(高
度以簷高為準,寬度以最小寬度為準),層高不得超過 4 公尺。
1.3.2 磚造建築物,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9 公尺,簷高不得超過 7 公尺。
1.3.3 加強磚造建築物,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12 公尺,簷高不得超過 10 公尺,
但不得超過三層。
1.3.4 加強混凝土空心磚造建築物之樓層數及簷高不得超過表 1-1 所示數值。
PS. 依照法規的標準施作即可,而一般住宅有按照建築法規6成施作就很偷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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