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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的想法比較單純,因為若真的要靠農作物賺錢,而不是以居住或渡假休閒民宿為目的,土地和農舍花費的金額,會不會成為最大的阻礙,光農舍申請的雜七雜八的事情就讓人傷腦筋的而無法專心務農,因為頭洗下去,就只能耗在那裡了,必須勇往直前無退路,而租用老農的廢耕地,可以嘗試進行,先期只要有個簡易休息開放的辦公室即可.種植短期作物,租期兩年,做不起來就可以徹了,換個地方,代價就是兩年的租金,當然花費不大的狀況下,也會造成無破斧成舟的決心.
若當初的目的,是合資人,每人有棟農舍,除了自住外,還可出租,有業外收入,務農只是成為農場的特色為輔,若農場沒有做起來,或拆夥,最差的狀況下是還有農舍可以自住.
但現在市場有特色的農場,幾乎都是以一日遊的戶外活動為主,農舍的設立變成是選擇性了.
老大:租賃會發生未來發展受限的問題,因為這樣的農場,主要的價值會在設施以及房舍所產生的利益,用租的會全部爽到地主,持分又會卡到共有人未來的繼承問題,我的想法是要分割好,6000坪分割開,所有的設施以及房舍 ...
壞壞農場 發表於 2009-4-18 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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