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雖然尚未完全處理完畢,
但可以做一些分享.
壹 買地前若有地上物有幾點可以做的:
若有合法的申請使用執照,土地登記簿可以看到建物資料.
若土地登記簿沒有建物資料,可至所屬鄉鎮公所查詢是否有登記資材室.
(不知道是否可以在哪些系統可查,可以請版上有登記過資材室的大大提供經驗)
若以上兩項沒有那就只能看旁邊是否有住址的住宅,以地址查是否有稅籍,
目前很多縣市都開放網站查詢,我也是前兩天才發現的,之前打電話去稅務局,
他們還一付很機密不可告知的態度,說是要本人才可以查(我已上縣長信箱請
縣長加強承辦員應有的専業了),但前提是以地址查,以我的例子是以旁邊的地
址查,因為是選單式,故直接查到的是xx號前面,我還有看到其他的如xx號右邊,
xx號左邊............),若是土地附近沒有有地址的房屋我也不知要如何查了.
(去務局查是用身份證號碼,誰知道地上物所有人的身份證號碼啊,而且要用方法,
不然給他身份證號碼,他還要問是否為本人,非本人不提供)
以上第1點必需過戶,第三點是去稅務局辦理稅籍移轉.至於第二點我就沒有經驗是否有可以做過戶或移轉的文件或機關(所屬鄉鎮公所?).
貳 若不小心買了有地上物的地且沒有做任何轉移要如何處理:
我的經驗主要是針對沒有登記建物也沒有登記資材室的處理情形,
因為有登記建物的,應該很單純,代書在買賣過戶時就都會完成了.
有問題的是沒有保存登記的地上物.
若有稅籍就得評估地上物價值給稅籍所有人,但地主可主張要求
稅籍所有人支付土地租金.
(有沒有很奇怪,政府為了收稅金又無力管違章建築,局然給它一個稅籍編號,
好讓它可以用來向地主收取$)
若沒有稅籍就可以直接給它拆拆掉
我這次的經驗是原本不知它是否有稅籍資料,也不知如何是好?!
經過高人指點及縣府承辦員的協助用檢舉違建的方式處理,
沒想到引出原地主拿出稅籍資料,才知道有稅籍資料,當初不知網路可以查到,
目前等30日一到(違建需要補照,我不會去補,原地主也無法補,因為我不會
出具租賃契約給原地主)縣府會強制拆除,處理電錶及強制拆除鐵皮屋.
之前因為要拆屋找台電請他們移除(電錶安裝地址是裡面約20公尺距離的房子,而非這棟鐵皮屋,我以地主之名請求移除也不行,他們指稱要使用者申請移除,因為電錶在上面所以我也無法請怪手拆鐵皮屋.
詢問台電電錶的安裝是否安裝在申請的地址,他的回答是,但針對現況不合理的事他卻推說以前申請的他不清楚.
整件事讓我覺得很無力的是稅籍的問題及台電的問題(因為有了稅籍及電錶而不能拆屋).
若不是有違建的這條路可以走,真不知道走上法院訴訟要花的金錢和時間要多少?
我得感謝及稱讚縣府承辦人員的熱心,態度及専業.
買地後十年來因為上班沒有空理它,剛好趁著生病在家休養的空閒好好的把它處理一下.
只是原本夫妻兩想在山上完成的夢想就這樣延宕著.
唉,我們的政府好多事要改進,至少這些黑洞要可以查的到啊,查不到就只能等碰到問題再處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