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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yogashieh 於 2013-4-12 11:32 編輯
見面溝通 2013-04-11
上午新任的鯉管中心黃主任來電,電話中傳來很客氣的聲音,說收到筆者的e-mail了,彼此約了下午二時到辦公室見面溝通一下。
很年輕客氣的人,有點出乎意外。
這幾年退休回到山居,因為處理和鯉管中心間的垃圾爭議及想重建老家緣故,有機會整理並看到先父當年為了保守這塊近6公頃先祖基業,因為先祖正因為看中了這塊風水地理決定定居於此。以理性的態度和政府機關在法制內異議及陳情、折衝所費的心力,感覺人民的聲音好渺小,公權力好大,也見證了經辦公務員推拖的保守心態,處女座的明晰性格和公職的歷練,使當時水利機關應作為而未作為的敷衍,導致今天的殘局,一件件浮現眼前。當瞭解愈多,更令人難過氣憤,這一切根本可以不必發生的,水庫興建過程也只是一條工程便道由林區頚線經過,一條出水管道由山腹穿越,有必要付出這樣的社會成本嗎?
每回走在泥濘的回家路上,看著拆除的老家舊址;園裡的坑坑洞洞;聽到割草機刀片打到石頭的聲音;乾涸的小溪和散佈其中的垃圾,想到水庫興建在這裡,征收了土地,毀了先人打拚的一片菓園,居在庫區竟然連乾淨的飲用水都没有;
日日久久,不知何時竟已潛在醞釀成一觸即發的不滿情緒,談起即下意識牽動著,感覺腎上腺素在分泌,而血液在翻騰。
馬英九總統一直嚷嚷要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我想我們這裡也有正義要申張,那天或許真會寫一篇長文請馬總統評評看,鯉魚潭水庫興建,政府的正義在那裡?
情緒又上來了。
溝通前為免過程中不自覺觸動情緒,筆者事先致歉請求諒解。也把當前雙方仍存在問題,稍事整理做了一個簡短的報告,讓黃主任對緣起有個概念,筆者以為有些事牽扯年久可能困難會大一些,但是只要彼此有誠意,應可以設法分期分階段克服,歸納為以下五項:
一、 停車場垃圾汚染本人水源問題:前林主任任內在架構上,基本上已有解決方案並已在執行,只餘去年未竟全功之部分和後續包商履約的督導等執行面問題。
二、 灌溉及民生用水的取水問題:現今出水工上方的的野溪伏流水原是本區居民的水源地,當初土地征收時雙方曾逹成拹議不影響原土地所有人的取水,希望未來涉及本部分之相關工程,能於規劃設計時事前溝通,以免引發衝突。
三、 水庫興建工程用地租約到期土地整平歸還未落實:詳見雙方契約(台灣省水利局76.5.7七六水政字第二八五九四號函)及用地使用協商會議紀錄(台灣省水利局75.5.16七五水政字第二四八四八號函)、台灣省水利局中部水資源開發工程處83.1.31 八三水中工字第5005號鯉魚潭水庫棄土場租用土地整平未完善案會勘紀錄。涉及本人部分有菓園內之挖掘坑洞(101及103地號);88地號與90地號因工程棄土導致之斷層。
四、 原有通行水泥路復舊:建議可分階段,由不涉及私有地部分先行處理,詳見民國74年本區空照圖。
五、 水庫興建租用棄土區用地歸還未依約施作水保及水利溝渠,致使溪流改道侵損民地。
溝通進行約1小時,過程氣氛良好,前後兩位承辦人(涂、余)均在場,黃主任主動提出到現地瞭解,考量因為雨後濕滑不便人車通行,本人建議另擇天候較佳時進行。
有點像會議紀錄,其實是人年紀大了,記性每況愈下,趁著還記得做個備忘,總之還是人在做事,且看後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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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簡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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