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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
post by ""good house""
[quote]post by ""山人""
goodhouse 兄, 您的宜蘭集村農舍 每戶大約要多少錢?
謝謝.
山人兄:
由於尚未有集村經驗.所以想在此集合眾人智慧用最少成本來蓋集村.我的想法如下請參考:
1.基地臨近市區每坪造價15000元農地
2.基地內每戶土地100坪.(共20戶=2000坪)興建40坪蓋2樓=80坪
3.所以每戶建築面積40坪綠地面積60坪
4.基地土地每戶成本15000元*100坪=150萬
5.另外在同縣市購買300坪便宜農林地取得農民資格.
6便宜農林地2500元左右*300坪=75萬
---------------------------------------------
所以土地成本150萬+75萬=225萬
建築成本80坪*7萬/坪=560萬
公共設施60萬
因此225+560+60=845萬
這只是我的初步構想.只要能集合眾人經驗.相信會有更便宜的方式出現.
有意願的朋友歡迎來腦力激盪..或許會有類似日本健康住宅桃花源的出現.[/quote]
http://bulletin.coa.gov.tw/show_lawcommond.php?serial=9_cikuo_20040914101257&code=A07&type=A
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
* 中華民國90年9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農水保字第90185620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條
第一條 本辦法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集村興建農舍,得申請本辦法之獎勵及協助。
第四條 同一集村興建農舍地區之全體農民,於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建築機關核准興建後,申請本辦法之獎勵及協助,應一次集中申請。
第五條 集村興建農舍之農民得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興建道路、排水、路燈及其他必要之公共設施;其用地應由申請人無償提供使用。
前項公共設施之申請補助程序及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六條 集村興建農舍符合下列各款者,每戶給予補助款新台幣二十萬元:
一、建築物屋頂按其建築面積至少百分之五十以上設置瓦式或仿瓦式斜屋頂,其斜屋頂之坡度以不小於一比四為原則。
二、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六六平方公尺。
前項集村興建農舍之建築物採用主管機關提供之農舍(宅)標準圖者,每戶另補助新台幣伍萬元。
第七條 依前條規定興建農舍之農民,應檢附農舍使用執照影本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請領補助款,經核可後發給。
第八條 依九二一震災災區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暫行辦法集村興建農舍者,準用本辦法獎勵與協助之規定。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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